Re: [新聞] 快訊/陳建州最新聲明「要大牙賠1000萬」

作者: chiyuan (Lin)   2023-06-28 16:04:47
ㄟ,不是吧
2022年5月25日
111年度憲判字第2號判決,變更了釋字656號解釋的結論!主文中清楚表示,《民法》第
195條內所稱「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應不包括法院以判決命加害人道歉之情形。理由
在於,強制公開道歉會干預言論自由,如果加害人是新聞媒體,還可能干預新聞自由!除
此之外,憲法法庭還特別指出,強制公開道歉侵害憲法保障的「思想自由」,因為思想自
由保障人民之良心、思考、理念等內在精神活動,是人類文明之根源與言論自由之基礎,
亦為憲法所欲保障最基本之人性尊嚴,應受絕對保障,不容國家機關以任何方式予以侵害
。這個理由一出來,司法實務判被告「公開道歉」也就壽終正寢了。
黑人要大牙在臉書上公告道歉,基本上不是本人自己的想法意願是沒辦法的,
這間律師事務所是不是還沒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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