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憂心花蓮鳳林鎮成光電板森林 居民盼開發

作者: CNS3056 (奶奶)   2023-06-19 15:24:10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張祈
3.完整新聞標題
憂心花蓮鳳林鎮成光電板森林 居民盼開發透明化
4.完整新聞內文:
各大企業為了減碳永續經營而種樹,也有光電場開發案需要砍樹,在淨零減碳的政策下,
種樹好或種電好的爭議,在各地陸續出現,使用太陽能光電的減碳效果,能夠抵得上多少
座大安公園,種植本土樹種又能產生少多碳匯,一般民眾可能難以理解,而且本土的森林
碳匯目前算不清楚,方法學還在建立中。
中央推動能源轉型,發展太陽光電,花蓮縣鳳林鎮位於花東縱谷,據業者分析是縱谷線日
照時數最長的區域,平坦又寬廣,近年受到光電業者相中,爭相申請地面型太陽光電開發
案。
新光集團率先釋出兆豐農場未開發林地,規劃與3家光電業者合作,預計在總面積超過600
公頃的造林地架設太陽能板。台糖也配合中央政策釋出「林相不佳」造林地,雖然還沒動
工,但砍樹種電疑慮聲浪至今未停息。
根據時代力量花蓮服務處統計,光是花蓮鳳林鎮光電開發案就超過30件,面積約1701公頃
,還不包含私人土地申請案,若全獲核准設立,總面積恐達2000公頃,且逐漸朝光復鄉、
萬榮鄉及壽豐鄉擴散。
目前已經動工設置的大型光電開發案,只有兆豐農場與生豐電力合作的66公頃光電場,位
於花44線上,鄰近豐坪大橋。
生豐光電設置區因部分土地屬於公有地,為農水路預定用地,業者依「原住民族基本法」
在鳳林鎮中興部落召開諮商同意權投票會議,投票結果,中興部落戶數約80戶,46戶同意
,6戶反對。
中興部落族人高進福說,生豐光電開發區域過去是河床地,早期族人會在這裡捕魚、戲水
,直到新光集團接手後才復育成現在樹林茂密的模樣。
高進福坦言,部落諮商同意通過後,有接到幾通匿名電話,質疑「族人為何要許可開發」
。他無奈地說,責任不該在族人身上,開發位置大多是新光集團私人土地,族人沒立場阻
止別人開發,只能就「農水路預定用地」部分執行諮商同意。
對於外界質疑部落拿回饋,他說,生豐僅承諾每年回饋部落新台幣5萬元,部落沒有被利
益收買。
高進福說,有光電業者試圖向族人以1年租金新台幣40萬價格租農地種電,比種作物收成
價格更好,「不用勞動就能收錢,很誘人,差點就簽下去」,經族人勸說了很久才成功阻
止,他說,大企業要怎麼做管不到,但族人的地一定要捍衛守護。
生豐電力從動工到完工,高進福與族人經常繞去觀望,他說,因鄰近土地仍是林木,而且
離部落較遠,目前沒有感受到太陽能板帶來的反光或其他影響,但若持續擴大面積,是否
會帶來影響就不知道了。
對於光電開發,住在兆豐光電開發預定地正前方的居民有苦難言,從北部移居花蓮5年的
劉姓居民說,嚮往花蓮青山綠水的風景,退休後舉家搬來,在鳳林鎮經營民宿,沒想到太
陽能板也搬來了。
社區7戶住宅就在兆豐光電預定地正前方,直到業者開完地方說明會後,他們才知道「自
己家是太陽能板景觀第一排」,7戶住戶甚至都沒有收到說明會通知。
劉姓居民強調,支持政府開發綠能發電,但不認同偷偷摸摸的開發手段,應該經全盤規劃
,與在地溝通討論,而不是任憑業者有地就開發,罔顧對環境、周邊居民、觀光產業的影
響。
劉姓居民也質疑,動輒上百公頃的光電開發將砍伐上萬棵樹木,生態環境勢必帶來衝擊,
卻不用進行環評,認為開發太草率;且兆豐光電開發地鄰近台9線,民眾開車到鳳林玩會
有一大片光電板迎接,對觀光門面也將大大扣分。
劉姓居民說,現在遇到房客入住後,都會提醒多看眼前的綠樹景色,很可能再過幾年就會
變成光電板森林,感慨地說「看一次少一次」。
花蓮縣鳳林鎮觀光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李美玲說,鳳林鎮以農業及觀光業為主,其中以飛
行傘及輕航機最具特色,遊客享受空中鳥瞰花東縱谷景色風光,無限制地開放光電開放,
相信沒有遊客會願意大老遠來花蓮看太陽能板。
她也提到,支持政府發展綠能,但大型開發案帶來林地砍伐、破壞景觀、改變地表微氣候
會不會影響植物,影響周邊環境等疑慮,政府仍應該更審慎評估,認為大型光電開發案應
納入環評機制。
李美玲說,很多年輕人返鄉租地種田、種西瓜,如今加上光電業者來搶地,光電板一放就
是20年,若沒有把關控管數量及面積,憂心會造成農業經濟面損失,等到發現糧食不夠才
要種,就來不及了。
徐姓鎮民說,鳳林鎮就像一片美麗的衣服,光電開發就像一塊一塊的縫布,東一塊、西一
塊毫無規則的補丁分散各區域,「這還是好看的衣服嗎?」
因開發案件資訊封閉,基層鄉鎮還得四處打聽是否靠近光電開發地,避開「光電地雷」,
免得花錢、花時間規劃的景點設施,也成為光電板風景區。
鳳林鎮公所秘書徐誌謙直言,光電開發亂源就是缺少地方溝通,不尊重地方發展願景,私
人土地若要開發,完全不需告訴地方政府,公所只能透過涉及公有的國產署土地或原住民
保留地,需申請召開部落會議才能得知。
徐誌謙表示,開發資訊不透明,是導致民意反彈的導火線,建議中央政府通盤考量國土規
劃,設置光電專區,讓地方衝擊降到最低,也能方便管理。
徐誌謙認為,沒有地力生產的區域如河床、高污染農地或掩埋場都很適合設置,他以鳳林
掩埋場為例,公所配合環保署政策,在封閉垃圾掩埋場上放架設太陽能板可增加土地利用
價值,也可避免太陽直射造成沼氣生成。
相較中央積極推動地面型太陽光電,花蓮縣府更偏向爭議較小的屋頂型光電板。花蓮縣府
統計,民國109年至112年地面型同意備案及設備登記分別為生豐電力及昱鼎能源承接的鳳
林鎮封閉掩埋場光電場各1件;屋頂型同意備案670餘件,設備登記403件,數量差距很大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619001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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