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推13歲少男下海當搖錢樹!龜公男友判刑4

作者: xuein (xuein)   2023-06-14 19:41:32
ETtoday新聞雲
推13歲少男下海當搖錢樹!龜公男友判刑42年8月 5恩客也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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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姓男子與13歲少年發生性關係,卻將少年當搖錢樹,推下海賺皮肉錢。(示意圖/取自
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2023年06月14日 19:07
許姓男子與13歲少年小明(化名)發生性關係,還叫小明下海與蕭姓等男子「連結」賺錢再
給5000元酬勞。惡劣的許甚至設計仙人跳,持電擊棒闖房內恐嚇蕭姓尋芳客,搶8000元現金
更逼簽40萬本票,為確保能拿到錢,更威脅拍猥褻片。全案曝光後,許男和謝姓軍人男客等
5人判決出爐。
31歲許男(另案在監執行)前年6月透過虞男認識小明,2人進而發生感情,但許男仍與盧男
聯手,先由盧男假冒小明身分,使用LINE與謝姓男客聊天,以對小明身體進行猥褻為對價,
換取謝男出借提款卡,再由許男指示小明到樹林火車站與謝男見面,見面後謝男在樹林火車
站後方空地,未違反小明意願,親吻其額頭、臉頰、撫摸生殖器,並允諾小明可以使用提款
卡。
去年4月13日、15日、16日,許男在苗栗某汽車旅館與發生性行為;4月16日許男媒介小明與
蕭姓男客(36歲)在苗栗某旅店性交易,還交代要對蕭男強盜取財,並叮囑配合開房門。2
人入住後,小明聽從指示,趁蕭男在廁所盥洗,打開房門讓手拿電擊棒、甩棍的許男進入。
蕭男走出浴室當場嚇壞,許男則以嚴厲語氣喝斥:「兄弟你知道現在什麼狀況嗎?」迫使蕭
男簽下40萬本票,為確保他乖乖支付,強迫與小明拍攝口交等猥褻行為影片與照片,許隨後
搶走8800元,小明則拿到5000元。
被威脅的蕭男同年4月18日依指示,持20萬到內湖區西湖派出所旁公園交付給年籍不詳的幣
商換成虛擬幣轉給虞男,並在4月27日以「埋包」方式(毒品術語,賣家將東西放在隱密地
點,讓買家自行前往取貨),把另外的20萬現金放在康樂派出所對面公園溜滑梯離去,由許
男則前往收取,從中獲取10萬元,2萬交給小明,8萬餘款則交給虞男。
全案因警方從許男手機發現不對勁訊息,加上小明淪為「賺錢工具」受不了報警才因此曝光
,並從許男手機傳給恩客簡訊發現,傳送「S」是性交易,「12」、「157」、「43」指小明
年紀、身高、體重,而「0」是指女性角色。
偵查時,小明害怕說,第一次是自願從事性交易,結束後有向許男說不要再做了,卻遭威脅
要殺害家人,因此配合繼續從事性交易,但檢警發現小明每次性交易結束後,都會與許男討
論過程,因此認為其人身自由並無受到任何限制;許男則解釋,他是喜歡小明,2人是合意
性交。
檢警查出許姓軍人、謝姓軍人、黃、蕭、陳姓男客於2021年7月至去年3月,明知小明為13歲
少年,仍透過許男媒介到無人旅館等處以15000元進行性行為,依法起訴。
合議庭痛斥許男明知小明年紀小,竟不以正當途徑賺取錢財,媒介他為有對價性交、猥褻行
為,貪圖無本生意利益,嚴重扭曲少年價值觀,雖願賠償,但與小明及家屬請求賠償金額有
所差距,依共同犯意圖營利而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性交罪,共5罪,各處有期徒刑4年,又共
犯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猥褻行為罪,處1年6月,又犯對於未滿14歲男子為性交罪,共3罪,
各處有期徒刑4年;又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攜帶兇器侵入住宅強盜罪,處有期徒刑8年;又犯
拍攝少年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共42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
謝姓現役軍人尋芳客本應守法自律,但為滿足一己私欲,竟對小明為猥褻,考量犯後坦承犯
行,並和解賠償,目前從事診所助理工作,月入3萬元,依對未滿14歲男子猥褻罪,處有期
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黃、陳、許姓尋芳客依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應執行有期
徒刑2年,緩刑5年,並應履行和解內容事項,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小明實施妨害
性自主不法侵害行為。
至於遭強盜的蕭姓尋芳客,則被依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
、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小明實施妨害性自主不法侵害行為。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614/25200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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