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積電夫妻檔婚變! 愛上年輕女工程師..

作者: bowenchen (K.Raikkonen)   2023-06-08 00:17:36
查了一下
應該都是工程師或助工
最後一段的「所得及財產」應該是指(年薪+資產)吧?
例如年薪150萬+一間1000萬的房子(貸款700萬)
這樣所得及財產就是150萬+300萬=450萬?
※ 引述《lovea (lovea)》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劉人豪/台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積電夫妻檔婚變! 愛上年輕女工程師...他拋棄年薪400萬妻子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一對夫妻同樣在台積電任職,妻子發現丈夫性格大變,用手機時也會擋住螢幕,於是她

: 共用電腦使用Instagram,意外發現丈夫跟小三間的親密對話,還發現他們出遊且互相

: 抱、接吻,於是憤而跟丈夫離婚,並提告求償慰撫金100萬,台南地方法院認為事證明

: ,審酌後判丈夫跟小三應連帶給付10萬元。
: 判決書指出,妻子表示她與丈夫結婚5年育有一女,沒想到2022年時丈夫性格突然大變

: 對她及女兒態度逐漸變得不耐煩,使用手機時也會刻意擋住螢幕,且時常使用手機至深

: ,懷疑丈夫出軌,同年7月,她使用夫妻共用電腦開啟Instagram,發現丈夫跟小三間的

: 密對話,丈夫還坦承確實有跟小三發生擁抱、接吻等親密舉動,沒想到丈夫之後還偷偷

: 假,去看小三外拍,開車載小三遊玩,還在車上擁抱、接吻,親密舉動全被蒐證,讓她

: 大與丈夫辦理離婚登記。
: 妻子指出,丈夫跟小三之前為同事關係而認識,又小三曾車禍受傷,丈夫當時有帶她一

: 前往探望小三,故小三知道丈夫為有配偶之人,竟仍與丈夫持續親密舉止,已逾越一般

: 會通念之社交禮儀分際,而有不正當交往關係,請求被告連帶賠償慰撫金100萬元。
: 丈夫辯稱,小三有在著名廟宇及景點進行外拍工作,此為個人公開行程,且諸多往來信

: 及遊客均可自由觀賞,他自行前來觀賞屬友誼間捧場,無侵害配偶權,且搭車外出僅能

: 明2人確實相互熟識,出遊、擁抱並無涉及與性行為有關接觸,應不構成配偶權侵害。
: 法院調查,妻子任職台積電,2021年所得及財產約為444 萬元;丈夫任職台積電,2021

: 所得及財產約為222萬元;小三2021年所得及財產約為75萬元。法院認為,本件事證明

: ,雙方攻擊或防禦方法及所用之證據,不足以影響結果,依民事訴訟法判丈夫及小三應

: 帶給付妻子10萬元。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607/2515162.htm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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