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想分手遭健身猛男勒死 辯「很愛她」無期

作者: sted0101 (sted)   2023-06-06 12:53:03
※ 引述《losel ()》之銘言:
: 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 記者署名:王宏舜
: 完整新聞標題:想分手遭健身猛男勒死 辯「很愛她」無期上訴變成15年刑
: 完整新聞內文:
: 2023-06-06 10:39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 健身教練張育銘不滿女友分手,以整理搬家物品為由約女友回到租屋處,趁女友背對他時
: 勒斃,警方到場時他反鎖房門持刀自戕,送醫無礙;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張無期徒刑
: 。張和檢方皆上訴,張聲稱「交往時很愛女友,是出於一時氣憤才犯錯,真的不是故意的
: 。」,台灣高等法院今減為15年徒刑。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76032?page=1
只是勒斃就判15年,很重了
這用刀砍的,砍了32刀,應該痛死,而且還是外遇
只判12年,關7年就出來了
現在當司改委員
被砍死的被害人家屬不知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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