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市議員羅廷瑋挨告性騷不起訴 換他控告

作者: a12375111 (冷)   2023-06-05 20:16:59
欸欸
剛剛在FB滑到羅的粉專
說賴直接在網路上留言想口了羅
也太可怕了ㄅ==
有卦嗎?
https://i.imgur.com/BjxrzVx.jpg
※ 引述 《rexlin (Some like it hot!!)》 之銘言:
:  
:  
: 1.媒體來源:
:  
: 自由
:  
: 2.記者署名:
:  
: 張瑞楨、蘇金鳳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中市議員羅廷瑋挨告性騷不起訴 換他控告賴佳微違反跟騷法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獲得國民黨提名參選中市立委第六選區(東南中西區)的中市議員羅廷瑋,2019年間於議
: 事衝突之後,被民進黨前議員賴佳微控告性騷擾(不起訴),之後兩人屢起爭執,去年底
: 白熱化,羅廷瑋到台中市警局三分局,以賴佳微常在臉書標記他,導致他心生畏懼等理由
: ,告賴佳微恐嚇罪、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中市警局三分局還開一張「告誡單」給賴佳微
: ,她氣得直呼「掌權者鑽法律漏洞濫訴,是最可惡的事」。
:  
: 羅廷瑋今天告訴本報記者,賴佳微在臉書恐嚇他,且在網路上標記他,由於反覆且持續,
: 讓他心生畏懼,因此在今年初提告賴佳微恐嚇及跟騷法,三分局發書面告誡給賴佳微,現
: 在他在等法院判決。
:  
: 賴佳微則告訴記者,「被跟蹤騷擾的(人),反而被告跟蹤騷擾」,國民黨提名羅參選立
: 委,「這樣只是在模糊公職所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導致「只要是公職就可以任意妄為
: 無視法律」的觀感。
:  
: 至於中市警局三分局為何開「告誡單」給賴佳微?三分局說,跟騷法第三條,「違反其意
: 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以「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就可能觸犯跟
: 蹤騷擾防制法,該法第四條,若是經警方調查,有跟蹤騷擾行為的「犯罪嫌疑」,警察機
: 關應「依職權」或「被害人之請求」,核發書面告誡予行為人(俗稱告誡單),警方依據
: 上述兩項規定,開出「告誡單」給賴佳微。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321782
:  
: 6.備註:
:  
: 跟騷法真的很諷刺,女權自助餐反饋
:  
: 推 anly888: 這女的北七嗎 114.136.221.197 06/04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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