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知名高中國文老師段考前洩題被記兩大過 提告請求撤銷結

作者: hb13256 (*)   2023-05-27 15:46:54
※ 引述《paiopapa ()》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10167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原來老師不能說這裡會考哦
: 不過記得以前老師是大部分地方都說這裡會考哦
: 結果有說和沒說都一樣
: 宜蘭某知名高中....有其他新聞有提到是國立的
: 宜蘭國立學校就三所普通高中五所高職
: 不是宜蘭人不知道哪幾所算是知名的
這件事過了兩年多,沒想到會在這時候上了新聞,
應該是最近上訴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出爐,
不知道這個算不算可以公開貼的訊息...如果有違規我再將下方連結刪除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111年度訴字第283號
https://reurl.cc/65lgxy
從兩年多前到現在,為了這件事不知道開了多少次會議,終於在前陣子法院判決下來
從法院的判決書內可以更清楚看清楚大概事情的經過。
以下是小弟的之前做的惡夢
國文考試,出題老師都會把出好的考卷,給該年段所有的老師審題,
看看題目是否有超出範圍,或是有爭議性的題目,而丁師在考前也有看過考題。
丁老師很熱心都會在考前一天,做簡報幫學生們複習,該堂課上課前,
特別慎重的要求學生,將手機交到手機袋(平時上課沒特別要求過),
究竟考前這一節複習的簡報,對於學生段考考試有多少影響?
另外也可能因為國文老師的專業度,本來就會有多多少少猜中題目方向的可能,
所以在調查是否有洩題事實這部分,學校也是非常難以去舉證。
「這個考試會考」多多少少老師們也都會有說過類似的話,
而至於那些事你有做,那些事沒做。
判斷是否真的洩題?洩題的比例是否嚴重影響到公平性?
法院判決書內 六、本院判斷
(三)次查,被告先於109年10月29日考核會決議請原告提供系爭考試前對高二任教班級204、
207、208複習之原始簡報檔資料後,旋於109年11月5日考核會,參酌上述事證後,決議核
予原告一次記二大過之懲處
109/10/29開會,最大的爭議是考前的複習簡報,是否有涉及到洩題,
而丁老師說簡報屬於當天臨時製作,不一定有存檔留下來,
委員會只能請丁師在11/5開會前,請丁老師提供當時的簡報佐證。
其實委員會也知道丁老師可以不提供簡報,而調查小組同時間也啟動進行。
沒想到11/5第二次開會前,丁老師提供了簡報,
而簡報內的內容根本就沒有洩題阿,是不是學生以及學生家長誣陷了丁師?
但後來各方詢問了學生之後,
背調查的學生們都說發現呈交上來的簡報,與實際上課似乎有許多出入。
1.默寫背出師表全文,丁老師簡報上幫學生挖空劃記9句,出了8句。
2.閱讀文本(因為上課來不及講,希望學生自己讀,列入段考考試範圍)
全部有10篇文章,丁老師幫你畫記其中四頁,而文本在段考只出三題,百分百命中。
3.簡報複習時,老師有額外補充原本上課沒提到的內容,這些額外補充的內容,
在段考選項內可以看到。
4.段考作文,考前提供給學生作文指引,
與段考作文相同(其他班國文老師對於考題保密到家)
洩題的比例究竟有多少?這部分說實話要一一舉證不容易。
另外接受到調查的學生為了保護相關證人,
所以調查報告書上不是單純以學生的口供,佐以兩個班的學生筆記做為具體內容。
雖然從高一開始丁老師就有疑似的行為,只不過過了一段時間要舉證很困難。
 
 
說實話我覺得一大過就是很嚴重的,但丁老師後續的所作所為以及態度
PS當時九名委員會一致認為洩題事實成立,而經過討論後,投票2大過:1大過=5票:3票
後來我就夢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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