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多數台灣人的法治觀念是不是很差?

作者: kisaraki1976 (老月)   2023-05-21 07:30:20
如果鴿子沒情緒失控
去尻浩克12下
只是站在後面討論他
順便叫警力
放著他在外面吼叫
路人隨意拍攝
浩克突然站起來
拔腿就跑
還攻擊路人搶走路人手上的雞胸肉
攻擊之後還回頭對超商兩個腦震盪的警察大喊
警察~!出來洗地啦!
臺灣~蔡~英~文~!
那風向會變成什麼?
警察要怎麼做才不會被懲處?
難道請新竹呼叫獵人嗎?
鄉民有沒有看法?
引述《a40494 (田埂牧者)》之銘言:
: 總括來說
: 大概就兩個領域的問題
: 訓練不足與法律
: 而法律部分
: 現在看起來
: 大家的看法大略可分為兩派
: 一派是認為
: 浩克已經坐在地上,情況已經解除
: 危險狀況也不再
: 所以警察不需要再施以強制力
: 這一派是從人權角度出發
: 另一派是認為
: 要把危險情況的認知
: 與先前浩克攻擊警察的場景連接著看
: 也就是說
: 不能把浩克揮拳攻擊的這一狀況
: 與浩克坐在地上分開來看
: 必須綜合審視
: 所以哪怕是浩克已經坐在地上(但還沒上銬)
: 因為現場的時空接續性還存在
: (例如浩克已逃跑回家、或是已過了兩三天,這種狀況時空接續性才不存在)
: 也必須施以強制力使其失去反抗意識再行上銬
: 這一派比較是從執法者的角度出發
: 個人是比較偏向後者
: 拿鄭傑的例子來比喻
: 如果鄭傑已經在捷運車廂殺了數人
: 這時警方到場
: 而鄭傑也坐在地上,但依舊手持刀具
: 試問警方是否能以電擊器或其他強制力手段使其失去反抗意識再行上銬?
: 我想答案應該很明顯
: 在我看來
: 這位浩克身上的肌肉量,已經不是一般人的程度
: 而且已脫掉衣服顯而易見
: 抗打與打擊力道一定勝過一般人
: 發達的肌肉可以比擬成上述例子鄭傑的刀具
: 這樣看來
: 綜合浩克先前已經發狂攻擊員警致傷的情況
: 在上銬前施以強制力
: 是否有可非難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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