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琉球沙灘拍女子泳裝照險被告 警呼籲別

作者: fatslave   2023-05-15 14:57:49
※ 引述《semna (11)》之銘言:
: 在公眾場合
: 拍別人穿比基尼
: 請問到底犯了哪條法律?
: 到底要告哪一條?
: 是海邊穿比基尼犯法?
: 還是海邊拍照犯法?
: 怕別人拍 怕別人看
: 為什麼還要在公眾場合穿比基尼?
: 去私人沙灘包場不會嗎?
: 拍照者不夠帥
: 我看才是真的吧
: ※ 引述《wl3532 (Liese)》之銘言: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 自由
: : 2.記者署名:
: : 記者蔡宗憲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小琉球沙灘拍女子泳裝照險被告 警呼籲別侵犯他人隱私
: : 4.完整新聞內文:
: 版?
: :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天氣漸漸炎熱,屏東縣擁有小琉球及墾丁兩大戲水勝地,年
: 輕
: : 男女都會穿著泳裝、比基尼進行水上活動,近日有一名吳姓男子,在小琉球海邊對海灘
: 上
: : 穿著泳裝的女子拍攝,一名呂姓女子認為男子疑拍攝私密處特寫提告,警方初步調查雖
: 無
: : 臉部或私密處特寫,但確實引發遭拍攝者不悅,提醒遊客旅遊拍照避免侵犯他人隱私。
: : 這起疑似「偷拍」案件,發生在12日下午,呂姓女子報案稱於16時30分許在琉球鄉杉福
: 村
: : (威尼斯沙灘)遭人無故拍照,經警方了解後得知拍照人為吳姓男子,吳男主動提供所
: 拍
: : 呂女在沙灘上照片10餘張,確實內有呂女在沙灘上的照片。
: : 東港警方接獲報案調查,由呂女與警方檢視照片內容,確認未針對呂女私密處特寫拍照
: ,
: : 亦無臉部且均為背影,認為難以構成「妨害秘密罪」,因未刻意針對身體隱私部位;而
: 「
: : 社會秩序維護法」方面,因處在公共場所且無妨害善良風俗或調戲他人意圖;但警方也
: 強
: : 調如認定有侵犯權益,欲尋法律途徑,都會全力配合提供證據。
: : 但呂女在社群指稱,當時「看到遠處的樹蔭下有兩個男生,A男拿著單眼相機躲在B男後
: 面
: : ,相機的鏡頭對著我很長一段時間,當下覺得很怪不舒服」、「我穿著泳裝、比基尼在
: 海
: : 邊不代表我願意被你拍照,要遭受這些行為。」
: : 夏季戲水旺季到來,東港警方也提醒,小琉球各處沙灘均湧入大量戲水人潮,遊客務必
: 注
: : 意安全外,旅遊拍照應避免侵犯他人隱私進而造成誤會。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02008
: : 6.備註:
: ,?

我幾年前也是這樣 到千賭湖散散心
拿著相機拍風景而已
結果一個講手機的正妹氣沖沖的過來罵我要我把底片交出來 說要對我不客氣
他們一群人跟著走過來我臉上笑笑但其實都快嚇的尿褲子了
好險帶頭的大哥還蠻講道理的 跟我一見如故
結果他之後當晚就死了 真是曲折離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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