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吃臭豆腐!臨停時逼車母女騎士 還嗆:

作者: obdv (真☆母★教右護法)   2023-05-13 22:56:33
TVBS 江俊彥
為吃臭豆腐!臨停時逼車母女騎士 還嗆:我故意的
台中新社有駕駛為了吃臭豆腐,路邊停車時,前方有騎士準備載小孩回家,東西太多要放
機車內,大約花了一分鐘,駕駛卻等不了,往前逼車作勢撞人再踩煞車,這動作嚇壞了騎
士和女童,騎士上前詢問,對方甚至嗆「等太久了,自己是故意逼車的」!
補習班外,媽媽接女兒下課,一輛白車靠近騎士們,東西有點多,有的要放機車椅墊下,
有些要吊在前方腳踏墊上,放不下喬了一下位置。大約過了一分鐘旁邊的白車突然往前再
踩煞車,怎麼回事?
媽媽PO網說他們準備騎車離開,這駕駛卻故意往前開,又在離小朋友幾十公分的距離踩煞
車,差點撞下去,以為對方沒看到,上前詢問汽車駕駛,竟然說自己是故意的,因為等太
久不開心了,小朋友的阿姨怕危險先牽機車離開,駕駛卻又一直往前要衝撞的模樣,讓女
童媽媽十分氣憤!
附近民眾:「很不好這樣逼車,而且小朋友還那麼小。」
女童媽媽說,就在監視器沒拍到的角度,這白車差點撞上孩子,駕駛下車後竟然還罵罵咧
咧的說他有停車權,還說是故意要撞下去的,說他很有空可以報警他不怕,這裡是台中新
社一處補習班門外,晚間家長來接小孩回家,準備坐上機車前放東西戴安全帽,卻有駕駛
為了到對面的臭豆腐店吃飯,認為騎士耽擱太久車子逼近機車。
附近民眾:「這裡小朋友出入的地方,我覺得要吃臭豆腐就不要停這裡。」
附近民眾vs.記者:「(可以停,停車場)對啊,(還免費的)對啊。」
其實臭豆腐店外就有一處免費的專屬停車場,女童母親實在無法理解,這駕駛為何急著停
路邊,律師說,這可能涉及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安罪:其中白車駕駛作勢撞人的舉動,
就是以加害身體生命之方式恐嚇他人,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根據了解女童媽媽也將報警因應。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12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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