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軍審有罪確定普通法院卻判無罪 當事人可提再審

作者: jason050117 (我也想我思故我在)   2023-05-06 22:33:30
公視
陳冠勳 吳嘉堡/台北報導 發布時間:2023-05-06 12:31 更新時間:2023-05-06 13:04
軍審有罪確定普通法院卻判無罪 當事人可提再審
https://youtu.be/_fTfGszLhWQ
王姓男子20多年前服兵役期間,被指控跟友人一同犯下飛車搶奪,不過,兩人命運大不同
,朋友在普通法院獲判無罪定讞,具有軍人身分的他,屢遭軍事法庭判有罪,最後上訴高
雄高分院,仍舊判刑5年定讞,王姓男子認為,《軍事審判法》違反平等權,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5日雖然判決合憲,卻也讓他可以提起再審。
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辰舟指出,「本判決創設了一個獨立再審事由,就同一犯罪事實,有
分別受普通法院無罪判決及軍事法院有罪判決確定者,若其主要之證據相同,則受軍事法
院判決有罪的受判決人,可以以此為再審事由,聲請再審。」
儘管《軍事審判法》在2013年洪仲丘案後,軍人涉及刑案回歸普通法院審理,只怕在這之
前,也有類似王姓男子的案件,憲法法庭新創再審事由,像是他這類案件,2名共同正犯
,分別在軍事及普通法院,有罪認定不同,基於無罪推定等原則,也都可以聲請再審救濟

曾任王姓男子委任律師邱顯智表示,「這個個案很值得通案上面來重視,檢視其他在這個
受過軍事審判案件的判決書,我覺得會有更大的比例的冤錯案的可能性。」
曾擔任王姓男子委任律師、現任立委邱顯智認為,過去軍事審判採不公開審理,而且審檢
不分立,冤錯案比例不在少數,這次的大法官判決,也讓這些人,多了沉冤昭雪的機會。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3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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