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詐5法修法 初審全通過

作者: ljsnonocat2 (平凡是幸福)   2023-05-05 15:52:28
講的好像很厲害有修法
不過難道政府與立委不懂法官的尿性?
審判時刑期都是從地板開始判
不要去看啥最重幾年
“刑度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是很高機率只會判一年
你覺得對於這些8+9與罪犯有什麼警惕作用嗎?
※ 引述《st210113 (會飛的豬不稀奇)》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記者署名:
: 陳鈺馥、吳政峰
: 3.完整新聞標題:
: 打詐5法修法 初審全通過
: 4.完整新聞內文:
: 人口販運法與刑法修正案也完成一讀 阻詐邁大步
: 行政院因應詐騙型態升級,推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一‧五版」,執行重點包
: 括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人口販運法、刑法等「打詐五
: 法」的修法,昨天立法院通過人口販運法與刑法的初審後,打詐五法已全部完成初審,為
: 五法修正案的三讀立法再邁進一大步。
: 人口販運 未遂犯也罰
: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的「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意圖剝削的販
: 運行為罪。以強暴、脅迫、詐術等不法手段,從事招募、買賣、運送、媒介、容留等,可
: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對未滿十八歲者從事招募、買賣等行為
: ,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以強暴、脅迫、詐術等不法手段摘
: 取他人器官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以上未遂犯亦罰。
: 修法還新增扣留身分證明文件,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強制勞動部分,新增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相類
: 似的方法使人提供勞務,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營利犯
: 前項之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性剝削部分,利用不當債務約束等不法,使人從事有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處六月以上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對外籍人士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時,
: 修正放寬核發一年期居留許可,並可視案延長居留。
: 凌虐被害人 可重判七年
: 昨通過初審的「刑法修正草案」,增訂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的加重處罰事由,包括三人以
: 上、攜帶兇器或對身心障礙、心智缺陷之人施以凌虐,或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七日以上,
: 提高刑度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增訂加重結果犯,犯本罪而有加重處罰事由,造成被害人死亡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
: 徒刑;致重傷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增訂加重詐欺類型,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
: 之方法(深偽影像或聲音)而犯詐欺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
: 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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