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居人入珠性侵國中女兒 母勸「給他做沒

作者: RRADA (HIRO)   2023-05-05 09:48:41
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戴志揚
3.完整新聞標題:
同居人入珠性侵國中女兒 母勸「給他做沒關係」還一起上場3P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入珠且從事車床工的男子,竟覬覦同居人的國一女兒,在女友協助下,分國一及國二
期間,在家中性侵少女,令人髮指的是,少女的母親不但在一旁協助,還向女兒說「給他
做沒關係,反正他都要進去關了」,甚至還主動替男友戴保險套,當性侵結束後,又自己
和男友在少女眼前發生關係,猶如玩3P,二審法院宣判,判處同居人徒刑6年8月,少女母
親5年半。
根據判決書,單親媽媽媽帶著國二女兒小美,與同居男友共住,於107年間夏季某日晚上
,趁著小美熟睡之際,同居人竟將小美褲子脫下,但是小美當場驚醒反抗,然後逃上3樓
房間躲藏,未料因門鎖已壞無法將門反鎖,母親於是尾隨進入房間,對女兒說「給他做沒
關係,反正他都要進去關了」,並取出預藏之保險套給同居人戴上。
隨後同居人就脫去小美衣褲進行性侵,事後小美因心情低落,在校與兩名同學聊天時,提
及曾遭母親男友性侵,經該2名同學勸說,才於108年12月告訴英文老師,經校方於同日通
報社會局及警方。
小美在法院證稱,不只國二遭母親同居人性侵,甚至在國一時,母親就曾協助同居人性侵
他一次,而且母親還在一旁觀看,事後母親又和同居人在她眼前又發生性行為,自己在場
全程目賭。
2022年,9月間,一審法官判決,小美母親的同居人性侵得逞,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母
親則是判8年4月,2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要求改判無罪。
二審法官則認為,涉案的兩人為長輩及親生母親,不僅不思保護照顧年幼之甲 ,竟為滿
足自己性慾,以俗稱3P之方式共同性侵幼女,違悖人倫綱常,戕害少女身心之健全成長,
並造成心理創傷,2人所為實為法理及社會道德所不容,考量2人犯後均未坦承犯行,也未
見有何自省及盡力彌補對幼女造成傷害之態度,毫無悔意,因此判處同居人徒刑6年8月,
母親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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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503001122-260402?chdtv
6.備註:
結果二審比一審少了快3年
那官司當然要繼續打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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