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他種出市價逾千萬大麻 法院2理由減刑僅判

作者: razan (僅供參考)   2023-05-01 20:31:59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賴香珊
3.完整新聞標題:
他種出市價逾千萬大麻 法院2理由減刑僅判關3年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5/01/realtime/21655821.png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5/01/1/21656475.jpg
圖/竹山警分局提供,資料照
南投一名劉姓男子因缺錢在竹山農地種大麻,檢警循線查抄,起出市價逾千萬元的大麻植
株、大麻花及種子,依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罪送辦。但南投法院認為,無證據
有流通於市,且主動自白另處大麻田,減輕其刑,判刑3年。
據了解,劉男疑因經商失敗急需用錢,因此向他人購買大量大麻種子,在竹山自家後院及
另一塊農地,以種盆栽方式成功栽植大麻,當地警方偵辦一起毒品案時,意外查出劉男疑
似也在種大麻,經空拍機俯拍蒐證,於去年1月收線逮人。
警方查抄劉男的大麻農場,赫見3米高的巨大罕見品種「火麻」,種有268株大麻植株,並
起出大麻種子3000棵和大麻花2公斤,市價逾千萬元;南投地檢署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12條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將劉男起訴。
近期判決出爐,判決書指出,劉男辯稱種大麻是供自用,但其栽種數量具一定規模,但又
自述沒有吸大麻的習慣,他確實也無吸食等前科,家中也無吸食工具,顯然並非種大麻並
非是供自己施用,法官因此認定自用為卸責謊言。
不過,劉男栽種大麻雖難認定是自用,也無證據認定他種的大麻有製成毒品,並流通於市
,尚未對治安及國民健康造成危害,且於警方偵辦時,主動自白除搜索票所載處所外的大
麻田,查該案最低本刑5年徒刑,猶嫌過重,依法減輕其刑。
南投法院法官認為,劉男無前科紀錄,犯後坦承犯行,積極配合檢警偵辦,犯後態度良好
,且無證據足認其栽種的大麻有交付他人或流入市面,並考量他須扶養媽媽、兩名子女和
身心障礙的妹妹等,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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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34769
6.備註: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
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罌粟或古柯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7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
金。
因供自己施用而犯前項之罪,且情節輕微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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