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郭台銘說90天內滅絕詐騙集團?

作者: b777300 (su35s)   2023-04-30 21:16:20
其實真的要滅絕詐騙集團很簡單,只要修法即可。
依照詐騙金額來判刑或償還。
主嫌、共犯、車手都同罪論處。
而且有確認犯罪事實,審判期間都不得交保。
判刑後也不得關在外役監。
詐騙金額超過5千萬判死刑加褫奪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判下後一周內執行完成。
詐騙金額超過1千萬判無期徒刑加褫奪公權終身。
詐騙金額超過1百萬判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褫奪公權。
詐騙金額1百萬以下者判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加褫奪公權。
另外查扣所有不法所得以外,如果名下無財產無法償還被害金額者,則用刑期期間勞動所
得來補償給被害人。
勞動薪資同法定最低薪資計算。
如刑期間未補償完畢,則刑期繼續延長到償還完畢為止。
犯人可以選擇造橋鋪路或是手工製作等勞動補償。
如果是偷渡國外者,一律國際懸賞公告,抓一個人遣返可以得到500萬。
當然這500萬要算到刑期補償內。
要撲滅犯罪其實很簡單,只是要看政府做與不做而已。
日本這種早期黑道猖獗的國家都能消滅黑道了,台灣只要搬日本那套照做,五年內黑道都
會不見。
被警方在身分證註記為黑道後,不能辦手機門號、不能有金融戶頭、不能買房過戶、不能
合法租房、不能持有駕照、不能搭乘高鐵、出國護照要註記黑道,學校可以拒收黑道成員
幼兒,呵呵,你看誰還敢嗆聲?
當然,也要給他們漂白的機會,到警局宣告退出黑道後,五年內查無犯罪紀錄者,可以註
銷身份註記。
但如果註銷後又加入黑道,則就必須終身註記,不得取消。
對一般人根本沒影響,很難嗎?
只看政府做與不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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