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刑法適用年齡是不是應該下修了?

作者: smallplug (廢到笑)   2023-04-20 18:46:39
各位大大晚安,吃飽了嗎?賈霸委?
本魯肥宅啦,今晚吃雞肉蓋飯,加一顆蛋,自自冉冉
吃飯時剛好路邊在放鞭炮,看到新聞上說,新北也在放鞭炮,刺激
連續兩天碰碰,開槍的又都是十七歲少年,大家都知道要準備豬麵線了
根據我國刑法
第18條第一、二項規定,未滿14歲之少年若有不法之行為,不加以施以刑罰,
而14歲以上未滿18歲,則得以減輕其刑。也就是行為人滿18歲後才具有刑法的完全責任能
力,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論處罪責。
也就是大家常說的無敵星星
官方說說為了保護兒童及少年之身心健康及人格健全成長,國家負有特別保護之義務
以保護教養矯治取代處罰
但是這都什麼時代了,人人一台手機,不會上網的人比文盲還少
學校越管越鬆,小孩越來越早熟,國中甚至國小就捉i的大有人在
你覺得他們年紀小,他們還嫌你是過氣老人臭咧
都要修憲下修投票年紀了,應該也要負起相對應的責任了吧?
是不是應該下修行法適用年齡了呢?有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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