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想踩新絲襪」高雄市府主管性騷女下屬

作者: k44754 (9527)   2023-04-13 22:16:20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張議晨
3.完整新聞標題:
「想踩新絲襪」高雄市府主管性騷女下屬 最終下場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政府某單位女公務員,指控蘇姓直屬長官以肢體、言語及傳訊息騷擾,不僅要求女
部屬「只要你任何事都可以想到我」,還稱要踩她穿的新絲襪沾喜氣,橋頭地院一審判蘇
男要賠償15萬元,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蘇男訊息與公務無關,駁回上訴
確定。
2019年12月7月至同月17日,蘇男接連以LINE傳訊給女部屬「下周看到美美的你」、「私
底下我也會像大哥哥,多照顧、多提攜你的」、「只要你任何事都可以想到我」。
有天女部屬穿著新衣上班,蘇男看到後傳訊「Wow!穿新衣服&新絲襪咧!要不是某某在
,我就踩你的新絲襪,沾喜氣耶」,如果女部屬稍有不理,蘇男隨即拿考績要脅。
女部屬遇到蘇男長時間的騷擾,害她家庭、工作及精神狀況都受到影響,得要求助身心科
,最後鼓起勇氣向高雄市政府提出申訴,市府調查後,認性騷擾事件成立。
不過,刑事部分檢方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蘇男,女部屬不滿,改提民事求償,包
含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向蘇男索賠53萬3040元。
橋頭地院審理時,蘇男稱對話內容都是針對公務事項,是屬於長官對部屬的關心,並不是
要騷擾她。
但法官認為,蘇男頻繁傳送文字訊息,已讓對方感到冒犯、陷入感覺不舒服,且女部屬表
達不適後,蘇男仍持續傳送訊息,已構成性騷擾。綜合相關事證,判蘇男應賠償15萬4430
元。
蘇男不服上訴,稱訊息雖然與公務無直接關心,但那是他關心部屬,有時他也會在假日傳
送訊息給其他男女同事,不應該要求他賠償。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勘驗兩人對話紀錄,發現蘇男傳送「私底下我也會像大哥哥,多照顧、
多提攜你的」、「我只在乎你阿」、「只要我們沒有界限,任何事都可以做到」、「只要
你任何事都可以想到我」、「為了你,我也願意改變的」,已不是上司單純關懷下屬內容

且面對蘇男單方面騷擾,女部屬均僅回覆蘇男「我沒有能力,而且也不想要主任對我特別
好」、「那請主任把我異動到別科室」、「只是主任一直碎念,頭很炸」,可見她已明確
拒絕蘇男關心。
合議庭綜合相關事證,認為蘇男傳訊內容都與公務無關,何況蘇還曾刻意傳訊「WOW!穿
新衣服&新絲襪咧!我就踩你的新絲襪,沾喜氣耶」,因絲襪有性暗示聯想,已具有性意
味,構成性騷擾,駁回蘇男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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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09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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