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警衛代收蛋糕卻誤以為「住戶心意」吃

作者: b150427 (銀杏鹿尾)   2023-04-11 04:00:53
※ 引述《jing1219 (Ice cream cak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東森新聞
: 2.記者署名:
: 林育泉、蔡瑜珊
: 3.完整新聞標題:
: 獨/警衛代收蛋糕卻誤以為「住戶心意」吃下 慘遭調職
新聞爆料人應該是住戶A小姐,所以報導也偏住戶,我不是老闆,不過我來逆風
前因後果懶人包:
社區住戶的A小姐付錢給蛋糕店,蛋糕店老闆把蛋糕拿到警衛室且明說「等一下住戶會來拿」(監視器有錄音),結果被警衛吃掉
A小姐表示不追究,蛋糕店得知後隔天補蛋糕給A小姐,由於老闆也是住戶而且是社區主委,後來向保全公司求償,最終以罰錢$6000+該警衛調職處理,結果A小姐覺得她的蛋糕被吃掉,錢也應該是她的或者是社區的,向記者爆料(NOW)
可進入新聞看監視器畫面(有錄音)
https://news.ebc.net.tw/news/living/362203
個人見解:
一開始我也覺得A小姐對,她付錢了,東西在交付後被警衛吃掉,那警衛也該賠錢給她
但是A小姐自己也說了,她一開始「不追究」,後來是蛋糕店老闆自掏腰包「補蛋糕給她」,而後向保全公司斡旋爭取求償的是「蛋糕店」
這樣A小姐主張6000該給她也很奇怪,如果她一得知此事直接硬起來叫警衛賠,那錢給她沒問題,再拿那個錢去蛋糕店買蛋糕啊
現在的情況是,蛋糕店賠她蛋糕,她也吃了,後來看到有6000!就覺得「那是我的錢」!
欸……如果不是社區主委親自去談,警衛搞不好就用原價打發了,不一定有6000耶
我是網拍賣家,如果網拍平台把我的貨物寄丟,款項會賠給我(賣家),然後我再自行與買家溝通重寄(通常會補償一些東西給買家),按這個思路,賠償賣家沒毛病啊?(就算是買家已付款的訂單,平台也是走「款項退還給買家」&「貨物賠償金給賣家」,絕對不會「兩個都給買家」
至於警衛賠償+調職合不合理
首先,雖然蛋糕只要一兩百塊,但如果我是老闆,已經明明白白告訴警衛「住戶會來拿」了,蛋糕還被警衛吃掉,說以為是「住戶的心意」,
絕。對。是。狡。辯。
都把東西完好無損的送到社區警衛室了,也清楚交代了,結果客人沒有收到東西,明明老闆沒有做錯什麼事卻搞得像是他事情沒做好,還必須補蛋糕給客人賠罪,損失並不只是「兩片蛋糕」
至於警衛被調職,雖然我不是住在社區,但如果我是社區住戶的話啦
一個會吃掉外送員明確說了「這是住戶的東西」的警衛,我才不敢留咧,現在訂外送的人那麼多,萬一他看到喜歡的就打開來吃怎麼辦?!就算不賠償蛋糕的錢,也拜託把這個人調走~~~
然後6000多不多
說老實話我也覺得有點多,但說不定是保全公司主動提出來的?(或者說不定是以保全的普發6000出來賠?)
就算不是,能談到6000也是蛋糕店進行斡旋的,和解金他們談好就好,我一個路人也不知道他們蛋糕多少錢
以上
其實我覺得PTT不算那種濫情的粉紅城堡,這件事情要不是新聞偏袒,風向搞不好不是這樣
關於警衛:
新聞標題寫什麼「警衛誤吃」(偷吃跟誤吃差那麼多,都有錄音了還誤個屁,根本沒有誤會的空間好嗎?)
關於住戶:
已經吃到補償蛋糕的A小姐看到有6000氣到跳腳&向媒體爆料
啊補償的蛋糕妳已經吃了,如果6000元也給妳拿走,有這麼好的事?蛋糕店損失的蛋糕就不是損失嗎?
關於蛋糕店:
收到客人的訂單,老闆親自外送到住戶樓下,叮嚀了住戶會來自取,結果發現蛋糕被偷吃掉了,自掏腰包再補蛋糕給住戶,由於自己也住在同個社區,要求保全公司賠償並且換掉偷吃東西的警衛
……有什麼問題嗎?┐乓z
蛋糕店老闆分明是最正常的人啊……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youtu.be/tQbrldTQeyw
: 新北一名社區住戶,向主委家開的咖啡店買蛋糕,警衛代收後卻誤吃下肚,雖然她不追究
: ,但主委介入處理後,將警衛調走,並和對方以6千和解。她認為,這6千算是罰金,要上
: 繳公款,對此主委回應,他是以咖啡店名義,和警衛求償,6千非社區所有。
: 社區警衛:「這個是XX號的,等一下來拿。」警衛交接的是住戶訂的蛋糕,咖啡店老闆送
: 來之後,先寄放在警衛室,後來也收了錢,不過事後蛋糕卻被警衛吃下肚,這2塊蛋糕也
: 因此引發住戶和咖啡店老闆之間的糾紛。
: 投訴人 A小姐:「守衛誤以為是住戶要請他吃,所以不小心誤吃,當時知道這件事之後,
: 我馬上表明不追究,這時主委太太告訴我,要以管委會名義處理,跟保全公司處理懲處問
: 題。」
: 因為咖啡店老闆同時也是社區主委,他當下找來保全公司處理,和警衛以6千元達成和解
: ,而警衛事後也被調走,但蛋糕所有權是誰,雙方沒共識。
: 投訴人A小姐:「我跟他說我錢都付給你,怎麼蛋糕還是你們家的,他跟我說因為妳放守
: 衛時間太久沒有去拿,所以蛋糕還是算他們家的,這個荒謬的對話,我是到後來才知道。
: 」
: 咖啡店老闆認為,因為住戶已經收下他們補送的蛋糕,所以他有權以咖啡店名義和警衛求
: 償。
: 咖啡店老闆:「他們一直認為說款項是罰金,我覺得很奇怪啊,我把你遺失蛋糕,我也在
: 第二天補給她(住戶),如果她要主張遺失的蛋糕是她的,她就不應該收我的蛋糕。」
: 其它律師表示,現在要釐清的是當時咖啡店補送的蛋糕,住戶是自願收下還是被迫收下,
: 如今雙方各說各話將對簿公堂。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ebc.net.tw/news/living/362203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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