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警衛代收蛋糕卻誤以為「住戶心意」吃

作者: DCSHK (耳機)   2023-04-10 23:57:21
※ 引述《meatbear (肉圓熊)》之銘言:
: 新聞寫得很雜亂
: 以下說明沒任何立場
: 第一天 住戶跟咖啡店買蛋糕
: 店家寄放警衛要給住戶
: 警衛吃掉了
在這個時間點
咖啡店(主委)送蛋糕到警衛室
警衛不小心吃掉
客戶(住戶)表示不追究(有可能警衛跟住戶交情不錯)
咖啡店那邊的邏輯很怪
客人訂蛋糕 已經付錢 商品已經送達
所有權應該在送達的那一瞬間就屬於客人的了
咖啡店的神奇邏輯就在這裡
投訴人A小姐:
我跟他說我錢都付給你,怎麼蛋糕還是你們家的,他跟我說因為妳放守
衛時間太久沒有去拿,所以蛋糕還是算他們家的,這個荒謬的對話,我是到後來才知道。
上面這段對話可以說明客人(住戶)此時還是在幫警衛說話
因為他表示不追究但感覺咖啡店(主委)還是要追究警衛責任
但也很奇怪 為什麼這段客人(住戶)所描述的對話好像是發生在兩個不同的時間點
放守衛多久都是屬於客人(住戶)的
因為警衛室那邊跟便利商店不一樣
不屬於營業場所 也沒有7天沒取貨會被退貨的問題
如果放到壞掉咖啡店會退錢嗎?不會啊
一定會說是客人自己忘記拿的 跟咖啡店無關
這裡還有另一個問題
為什麼咖啡店(主委)會知道警衛不小心吃掉蛋糕的事情?
客人(住戶)不是知道的當下馬上表示不追究嗎?
既然客人不追究 那咖啡店是如何得知的?
: 隔天 咖啡店再補住戶一份蛋糕
: 咖啡店老闆也是主委
: 主委太太給住戶提議
: 讓管委會追究警衛責任 住戶不想追究
: 咖啡店就以咖啡店名義去跟警衛要求賠償
: 住戶認為是管委會名義 賠償要納入公費
咖啡店(主委)補給客人(住戶)一份蛋糕
是客人要求還是咖啡店直接送上門?
個人感覺是後者 因為客人(住戶)得知蛋糕被警衛不小心吃掉的當下就表示不追究
自然不會去要求咖啡店補上一份蛋糕
: 就警衛賠償前的利益得失
: 住戶付一分錢 最後收一份蛋糕
: 警衛吃了一份蛋糕
: 咖啡店收一份錢 出兩份蛋糕
: 最後咖啡店跟保全公司談
: 警衛賠6000調走
: 警衛可能是怕被說監守自盜
: 以後連保全都不能做
: 現在比較疑問是
: 住戶有沒有跟咖啡店要求補償
: 還是咖啡店自己想做好人先賠給客戶
: 咖啡店是不是同大樓 也就是也是住戶
: 應該也會牽扯咖啡店是怎麼要求保全公司賠償
個人比較黑暗
我認為咖啡店(主委)是自己硬要客戶收下這份蛋糕
然後再用管委會的名義去要求警衛賠償
也就是咖啡店(主委)在得知這件事的當下就在想要怎麼弄錢了
一份蛋糕賣6000 大機率是看準最近發的6000
加上明明是用管委會的名義去要求賠償
最後錢卻跑到咖啡店(主委)
住戶會出來說這錢應該要納入管理費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不然咖啡店(主委)跟保全公司的紛爭怎麼可能扯到管委會
: 最後爭議是在賠償金歸屬
: 住戶認為是歸大樓公費
: 但咖啡店說是以咖啡店名義要求賠償
: 但單純咖啡店能要求到六千跟調職?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