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理性討論如何抑制炒房?

作者: cloudfoam (雲感棉)   2023-04-05 08:53:10
大家好,我是肥宅
以下是我推崇的打房法案:
一、中止遊資進入房地產:
實行完全版的『漲價歸公』,
買賣有價差一律歸國家。
房地產不該是投資的工具!
房地產不該是投資的工具!
房地產不該是投資的工具!
(買價 x 物價指數 = 賣價合理基準點)
二、加重屯房地成本、活化空屋:
住宅區及商業區之房地,
全國每人只能申請一戶為自用稅率,
其餘皆預設為空屋,
但可讓不動產所有人的一等親登記為自用稅率。
(相鄰土地或建物可合併申請自用)
空屋空地須繳空屋或空地稅,
稅率為實價登錄的10%。
(在實價登錄前的則以公告現值來算土地價值,
再加上使用執照上面登記的建築成本來估價)
至於建商嘛,
取得土地後可享一土地年免稅寬限期,
有實際在蓋期間,自動展延寬限期,
完工後可享兩年免稅的房地寬限期,
寬限期後尚未賣出的,則施以空屋稅。
欲解除標記為空屋,則需改登記為商業用稅率,
必須與房客或承租方訂租約,
並須由房客向地政單位做租金實價登錄。
(可網路自行申報,一個身份字號只能登記一戶承租)
且租金收入納入個人所得計算。
(當然也可以採用開公司來節稅,
但怎麼算至少都還需要繳營業所得稅。)
三、活化工業地:
除了同二的空屋地稅、租金實價登錄外,
需加一條
若取得工業土地後三年內,
無工業建築蓋在土地上,
則強制以公告現值拍賣。
若三年內有與持有人關係之間的交易,
如甲賣給甲的加入或任職董事公司、
或乙公司賣給乙的子母公司、
或丙公司賣給丁公司,但有重複的董事。
則持有時間計算為持續,不重算。
看這樣房地產還會被惡意炒高嗎…
歡迎大家抄去用,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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