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南投2國小女童遭性侵 校方一度河蟹!家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23-03-21 20:25:08
1.媒體來源:《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記者鮮明/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南投2國小女童遭性侵 校方一度河蟹!家長怒報案揪出狼導師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南投1名江姓狼師擔任國小4年級導師期間,被控先後要求班上A
姓、B姓女童放學單獨留在教室,對她們指侵得逞。校方一度展開調查,但2名女童在江男
警告下改口稱自己「開玩笑」,校方竟未通報,全案不了了之。直到A童上國中後告知母
親,母聯絡B童發現確有此事,才向警方報案。江男辯稱遭女童挾怨報復;法官不採信,
一、二審均將他判刑6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擁有碩士學歷、未婚的江姓男老師,2014年起在南投縣1所國小任職,
2016年2月至6月間擔任4年級導師期間,某日下課後以打掃教室名義將年僅10歲的A姓女童
單獨留在教室內,命她站在其身前自行將褲子脫下,江男指侵A童性侵得逞。
同一時期,江男也對班上B姓女童以相同手法性侵得逞。事後,2名被害女童在宿舍聊天時
,談及彼此曾被留在教室均遭江姓導師性侵,旁邊1名5年級學童聽到後向宿舍輔導員報告
,校方一度展開調查。不料,2名女童均因江男曾警告她們不得說出被侵害之事,在學校
調查報告中改稱只是「開玩笑」,校方遂未向上通報,全案不了了之。
A童國小畢業後另讀其他國中,2020年間與母親再度談論遭侵害一事,母親認為事態嚴重
,遂聯絡B童詢問是否曾遭江姓導師性侵,B童稱確有其事,A童母親才向警方報案。
江男坦承曾將A童、B童分別留在教室內獨處,但否認犯行,辯稱2人是自願留下來打掃,
因她們行為有偏差,他會採取較嚴厲的方式,2人可能對其管教方式不滿而為誣陷。
法官認為,A童、B童出庭作證時距離案發時間雖已有數年之久,但對於受侵害時對方的動
作、姿勢、自己感到痛等細節,指證明確且前後一致;2人經測謊結果,A童雖無法判讀,
但B童則通過測謊「無不實反應」。
另外,法官根據相關證人的供詞,認定江男犯行明確,一審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
交罪」2罪各判刑4年,應執行6年徒刑。江男不服,上訴二審仍被台中高分院駁回,全案
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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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又是內地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11年度侵上訴字第1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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