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蠢!漫畫家夫妻含兒小雞雞動機曝 高學歷

作者: Tencc (10cc)   2023-03-21 15:00:00
1.媒體來源:蘋果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
壹蘋10點強打|蠢!漫畫家夫妻含兒小雞雞動機曝 高學歷竟無腦討讚!判決關鍵是這個
一名知名林姓女漫畫家前年和丈夫玩猜拳,猜輸的要含6個月大的兒子下體,還把過程畫
成漫畫PO上臉書,寫下「口感像粉腸」引發性侵兒子爭議,夫妻倆也因此被依加重強制性
交罪起訴。士林地院審理時,兩人堅稱只是開玩笑、比賽誰最愛兒子,沒想到後果這麼嚴
重,但法官認為行為已觸法,不過認定兩人只是雙唇緊閉親吻男嬰下體,僅構成加重強制
猥褻罪,林女另因繪圖還PO網,另涉2罪《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審酌兩人因思慮不周
犯案,也完成親職教育課程,若入獄將使孩子失去依靠,依《刑法》59條減刑,判林女2
年徒刑、林女丈夫1年7月,均宣告緩刑3年,由於檢方和被告雙方均未上訴,全案定讞。
猜拳輸了含男嬰下體 繪圖po網「口感像粉腸」網友炸鍋
林女為國內知名漫畫家,擅長少女漫畫,時常在臉書以插畫分享與丈夫的育兒日常,2021
年6月疫情期間,她在臉書PO出一系列在家照顧小孩的圖文,其中一篇卻引發議論。
只見漫畫中的男嬰剛洗完澡,全身光溜溜躺在浴巾上,林女看著嬰兒對丈夫說:「嬰兒連
小GG都好可愛」,接著提議「我們來猜拳,輸的人要含一下弟弟的小GG!」林夫隨即答應
:「好啊,誰怕誰。」結果林女丈夫輸了,他低頭親吻兒子的下體後,透露「口感像粉腸
」,林女聞言也跟著親吻兒子的小雞雞,對白並寫著:「不管了!我也要含一下。」
林女將這段創作PO上臉書,還發文自嘲「這篇有畫出小GG…應該不會被檢舉吧」,沒想到
因內容太過火,被轉載到Dcard,引爆網友怒火,紛紛抨擊「這是性侵了吧」、「是父母
也無權這麼做」,也有律師直指「這是貨真價實的性侵害」。
林女見事情鬧大,趕緊將創作及貼文下架,並發文道歉「日後對於育兒教養方式、創作題
材選擇會更加謹慎」,但為時已晚,不少網友通報社會局,並向檢警告發,士林地檢署介
入調查後,認定兩人對6個月大的兒子口交,依刑責7年起跳的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夫妻倆
,林女另因把過程以電腦繪圖並PO網,另吃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製造兒童性交行為
之電子訊號、散布兒童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2罪。
夫妻喊冤只是比賽誰最愛兒子 搬蠟筆小新救援
法院審理時,夫妻倆均否認犯行,堅稱當時兩人只是開玩笑,想要比賽誰最愛兒子才會這
麼做,且只是雙唇緊閉親一下,沒有口交,也沒有猥褻犯意。兩人律師也稱,過去基隆有
名男子曾因開玩笑,張口含了友人孫子的小雞雞3秒,檢方最後認定只是出於嬉鬧,沒強
制性交犯意,予以不起訴確定,且林女的兒子並未因此出現創傷行為,因此兩人並無侵害
兒子的犯行。
至於林女將過程繪製成漫畫並po上臉書觸法的部分,她強調只是分享育兒生活,並提出漫
畫《蠟筆小新》露出生殖器、臀部,以及「小葵拉扯小新生殖器」等影片截圖,堅稱自己
的創作手法與題材都和蠟筆小新相似,且蠟筆小新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文化部認定為
普遍級,因此她的漫畫不算猥褻物,沒有違法。
雖社工出庭證稱,家訪時曾問夫妻倆為何對兒子這麼做,兩人神情凝重,聲稱只是覺得有
趣,以為漫畫po出後,粉絲會按讚,沒想到會觸法還引發負評甚至被通報的嚴重後果;親
職教育中心的老師也認為,兩人可能是因生活環境封閉,沒意識到行為觸法、不當,是親
職觀念薄弱才做出趣味性的侵犯行為。不過法官認為,以嘴碰觸生殖器是表達情慾的舉動
之一,尤其成年人以嘴碰觸他人生殖器,足以誘發情慾,再加上林女和丈夫均年過40歲,
分別為大學、碩士畢業,受良好教育並為有性經驗的成年人,不採信夫妻倆沒有性意圖的
說詞。
法官認定僅親吻沒口交 憂孩子無人照顧輕判
但法官也考量,雖漫畫對白有「口感像粉腸」、「含一下」等對話,但圖中的林女和丈夫
是嘴唇緊閉親吻男嬰下體,且社工也稱家訪時夫婦倆稱「僅做出圖中的事情」,法官因此
認為,林女可能為吸引粉絲,創作時故意誇大內容「含一下」,另參考她其他漫畫作品中
,未滿1歲兒子竟能快速移動還說出「抓不到」、「沒搞頭了啦」等對白,與現實不符,
因此認定兩人只有親吻兒子小雞雞,沒有口交,僅構成加重強制猥褻。
至於漫畫內容因畫出男嬰裸露生殖器以及林女丈夫吻男嬰下體的過程,法官認為內容足以
引起一般人羞恥及厭惡感,已算猥褻物,且林女提出的蠟筆小新露鳥影片截圖,無法確認
是否在國內電視播出,仍認定林女涉犯《兒少性剝削條例》製造、散佈兒童為猥褻行為電
子訊號2罪。
雖林女涉犯的加重強制猥褻罪和《兒少性剝削條例》刑責3年起跳,但法官審酌夫妻倆因
欠缺對幼兒身體自主權認識、自覺有趣才觸法,考量社工追蹤訪視男嬰後續沒受害,在家
中受到良好照顧,身心發展無異,且夫妻倆也依北市家防中心要求完成親職課程各12小時
,又主動到親職教育輔導中心及大學接受親職教育,認為若讓兩人入獄,恐使男嬰頓失所
依,因此依《刑法》59條減刑。
法官審酌林女目前在餐飲業打工,月收1到2萬、林女丈夫擔任助理研究員,月入約5萬元
,還要扶養2子女及母親,林女和丈夫涉加重強制猥褻部分,各判兩人1年7月,林女另因
製造、散佈兒童為猥褻行為電子訊號2罪分判7月、3月徒刑,其中3月得易科罰金,其餘不
得易科罰金的部分合併執行2年徒刑,兩人均宣告緩刑3年,但須接受6場親職教育課程。
由於檢方和被告雙方均未上訴,全案已定讞。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30321/92A2A4E35DDF593D544175E442ED4B6A
6.備註:
蠟筆小新躺著也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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