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快訊/逆轉!雲林議長涉賄2600萬 今晨

作者: lamigo (lamigo)   2023-03-16 06:23:06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蔡佩旻
3.完整新聞標題:快訊/逆轉!雲林議長涉賄2600萬 今晨羈押禁見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等人涉嫌收受達德集團賄賂,本月10日遭雲林地方法院裁定以交保
候傳、限制出境。雲林地檢署檢察官13日以重罪案未經合議庭裁且案情重點未交代,針對
議長沈宗隆、包商鍾慶郎提出抗告;昨(15)日台南高分院裁定發回更審傳喚2人到庭,
今晨5時30分開庭結果出爐,裁定羈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偵辦綠能弊案,達德集團於雲林設立風機發電,疑因尋求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
隆及縣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支持,協助達德集團向縣府取得相關公文,以工程款
夾帶賄款方式,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交付逾新台幣2600萬元。
台南高分院指出,沈宗隆、鍾慶郎雖否認犯行,惟依據相關證人之證述,及卷附其他證據
,並依原審所認諸情,已堪認被告二人涉犯檢察官所指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及被告鍾
慶郎併涉犯商業會計法之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一般洗錢罪等罪嫌,確屬
重大。
被告沈宗隆、鍾慶郎經原審查符合羈押事由,且依事證所犯貪污治罪條例最輕本刑五年以
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原
審就「羈押必要性」部分並未具體說明,卻僅命其具保,何足以擔保被告能夠遵期到庭,
並使本案追訴、審判程序得以順利進行?如何認定被告具保之金額足以取代羈押處分?以
上,尚有理由不備之違法。
今(16)日凌晨開庭結果出爐,雲林地方法院說明,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裁定中是針對「
羈押的必要性」有所指摘,經訊問後關於串證部分,因為案件目前正在偵查階段,依照檢
方所補強的新事證及理由,仍有多名共犯與證人的說法有所出入。
檢方舉證上已經足以使法院認為被告2人有和證人或是與本案其餘共犯有串證的疑慮,且
被告2人涉犯為重罪,法院有相當理由認為在被告2人對於犯行串證的可能性升高,只有透
過羈押手段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進行,所以於今日裁定羈押,並禁止被告2人接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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