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網友說該車的車牌是被註銷的
上監理站一查,還真的是欸
https://i.imgur.com/VUg5ulP.jpg
沒想到警友會的車牌是這副德性….
是不是要直接處 3,600 元以上、10,800 元以下罰鍰
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記者署名:
: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新北警友站長違停被拍照!擊落民眾手機 急發聲明道歉:做了不好示範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警察之友會新莊辦事處一名許姓站長,昨天(12日)下午4時許,將賓士休旅車違
: 停在路邊,遭一位民眾拿起手機錄影時,竟大動作拍掉對方手機,並與對方爆發口角,影
: 片被上傳到爆料公社後,引起網友熱議,轄區新莊警方澄清許男車上所張貼的警友會停車
: 證,並非分局所印發,而許男事後也對自己的行為,錄製音檔道歉。
: 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昨天(12日)下午4時許,一名網友發現一部黑色賓士休旅車違
: 停在萬華街頭,於是拿起手機錄影,沒想到,手機卻被身穿西裝的中年男子拍掉。
: 網友一邊怒嗆「怎樣!打給110阿,不是很有種?」一邊轉移拍攝角度,走到車頭時,赫
: 見擋風玻璃處貼有「新北市警察之友會新莊辦事處新華站」的停車證,更有媒體採訪證。
: 貼文一出引起網友討論,紛紛留言「標準行人地獄~~違停還理直氣壯」、「警友會不就是
: 一堆這種的嗎」、「停路口加人行道還那麼囂張」、「太可悲了吧?這種素質真的有損警
: 友會,踢一踢了吧」。
: 新莊警分局則證實,該名西裝男確實為新北市警察之友會新莊辦事處新華站的許姓站長,
: 而他所貼的停車證,並非分局所印發,至於違規部分屬於他個人行為,將請警察之友會依
: 規定辦理。
: 許姓站長也錄製音檔致歉表示,抱歉,小弟有關違規停車,做了不好的示範,相當抱歉,
: 我會依法繳納罰單,以後會更加小心謹慎。
: 而轄區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也指出,為了避免網路影像有變造可能,將主動聯繫檢舉人,
: 請對方提供檢舉影像的原始檔案,以利製單舉發。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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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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