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室友猥褻壓力大」性侵慣犯羈押期間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23-03-13 09:55:06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楊湛華
3.完整新聞標題:
「被室友猥褻壓力大」性侵慣犯羈押期間伸狼爪判7月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陳姓男子是性侵兒少慣犯,去年被羈押在桃園看守所期間,趁深夜偷摸室友下體,事
後辯稱是「遭室友多次猥褻」、「壓力大」,請求減刑;法院認為他不值得憫恕拒絕,依
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檢方調查,34歲陳姓男子因涉強制性交案遭羈押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收容在孝舍第14號
房內,卻在去年6月28日凌晨0時38分許,趁躺在身側睡覺的室友熟睡時,徒手撫摸他的下
體、猥褻得逞;室友受害後驚醒,立刻向所方控訴,全案曝光。
陳男偵訊、審理時坦承犯案,並具狀表示願以1萬元和被害人和解,但他同時向法官供稱
,是因為自己收押期間被室友猥褻多次,導致精神壓力過大,才會犯案,請求以刑法第59
條減刑。
然而法院認為,是否達成調解,是陳男犯後態度問題,不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事由,且陳
既然供稱遭多次猥褻、壓力大,卻將壓力轉嫁他人,不存在任何值得憫恕的事由,拒絕他
請求。
法院審酌,陳男利用被害人熟睡且不知抗拒之際,乘機猥褻,未尊重性自主決定權,應予
非難,考量他認罪、犯後態度尚可,依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
根據司法裁判出系統,陳男曾在2012年對未滿14歲少年、兒童猥褻或性交,共犯6罪被判8
年6月,2018年1月假釋之後,又對兩名未滿14歲少年性交、猥褻;法院考量他有反覆犯罪
之虞,裁定他自2021年11月起執行羈押3月,並分別在去年2月、4月、6月各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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