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撿屍」賠償女網友200萬元 男網友免蹲苦

作者: ha3810996 (微八嘎囧)   2023-03-07 19:35:13
「撿屍」賠償女網友200萬元 男網友免蹲苦牢
自由電子報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曾姓男子於去年11月19日,約女網友小芳到汽車旅館內
喝酒,小芳醉酒躺在床上休息,被曾男性侵害得逞,亦即俗稱的「撿屍」,台中地院審理
時,他坦承犯行且賠償對方200萬元,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1年10月,宣告緩刑5年,免
除他入獄之苦。
這起代價高達200萬元的刑案,源於曾男透過交友軟體MeetMe結識小芳(化名),去年11
月19日下午1時許,他開車載小芳到汽車旅館喝酒,小芳飲酒過量而意識不清、躺在床上
休息,曾男見小芳已呈不勝酒力的醉態,見有機可趁,伺機性交1次得逞。
刑法第225條第1項的乘機性交罪,是3年至10年重罪,台中地院審理時,曾男坦承犯行,
且於調解時賠償小芳200萬元,雙方和解。
台中地院認為,曾男的犯罪手段尚屬平和,與以殘暴手段的性侵害不同,依據刑法第59條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憫恕」減刑,另外,考量他坦承犯行,賠償對方並和解,顯示他
有悔意,輕判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3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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