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當我老婆」纏女模13年 跟騷男判刑

作者: XI (MAN)   2023-03-06 22:53:27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當我老婆」纏女模13年 跟騷男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當我老婆」纏女模13年 跟騷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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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防制法
2023/03/06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彭姓男子於二○○九年國際車展看到俏麗女模後心生愛慕,涉
嫌以寄發訊息等方式騷擾女模,十三年後的去年六月起,又傳送「沒結婚來當我老婆!」
等訊息騷擾她,並到她經營的實體店面跟蹤騷擾,女模不堪其擾,以去年六月開始施行的
跟蹤騷擾防制法罪嫌對彭男提告,台北地院認定彭男跟蹤騷擾行為,已經使女模心生畏懼
,影響日常生活,判刑兩月,得易科罰金六萬元。
判決指出,彭男於二○○九年一場國際車展上,看到身材姣好、外表亮麗的女模後,為之
傾倒,心生愛慕之意,即以社群媒體臉書等管道追蹤女模動態,並寄發訊息、物品給女模
,表達欣賞之意。
二○二二年六月九日至同年八月卅日間,彭男又不斷傳訊息給女模詢問其近況,探詢「我
下班後來找妳好嗎?」、「結婚了沒?」、「沒結婚來當我老婆!」、「十二年前我如果
勇敢一點,結果會不一樣嗎?」、「老婆快來找我」等訊息給她,甚至在得知女模開立實
體店面後,還跑到店面跟蹤騷擾,持續追求她。
女模被彭男持續騷擾,感到相當害怕,嚇得只好暫停營業;由於跟蹤騷擾防制法已於去年
六月正式上路,女模趕緊向北市警局中山分局報案。
彭男被警方傳喚到案,對被控跟蹤騷擾女模等行為坦承不諱,警方依違反跟騷法第十八條
的跟蹤騷擾罪將彭男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將彭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彭男已觸犯跟蹤騷擾罪,審酌彭男不以理性、正當方式追求異性,竟
為滿足自身私慾,違反女模意願,跟蹤騷擾她,使她心生畏懼,已影響她日常生活,判彭
男兩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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