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23-02-28 21:09:38※ 引述《KENDO777 (KENDO777)》之銘言:
: 如題
: 剛剛有人爆料說
: 館長之前有新員工被要求簽本票
: 離職後被追討本票上的金額
: 也太誇張了吧
: 去工作還要簽本票
: 是不是法官在污衊館長阿...
: https://i.imgur.com/eQbjmFn.jpg
: https://i.imgur.com/ls9tGqg.jpg
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3款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扣留求職人或員
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違反者依同法第67條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
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然後本票有效,對本票裁定抗告是沒用的,
法官第一點就跟你說你該打的是確認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