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發文誣指陳其邁貪污 男子被判刑

作者: XI (MAN)   2023-02-25 23:01:23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發文誣指陳其邁貪污 男子被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發文誣指陳其邁貪污 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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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散布與陳其邁有關的不實言論被判刑2月、褫奪公權1年。示意圖。(資料照)
2023/02/25 12:11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張姓男子在臉書發文指控高雄市長陳其邁貪污,炒作高雄土地
和炒作房價,不該當選連任,被警方依違反選罷法送辦,張男到案喊冤,稱自己是看56台
後才會發表文章,被法官依傳播不實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在去年九合一大選前,在臉書以暱稱「李福星」三度發文,稱「陳其
邁陳哲男就是幫貪污幾兆元陳水扁用大額美元支票到南韓濟州島賭場洗錢500億元的賊父
子」、「把貪污的陳其邁判處死刑」、「身價千億元陳其邁全家都用海外帳戶買豪宅,炒
作高雄土地和炒作高雄房價」、「貪污的陳其邁絕對不能讓他當高雄市市長!」、「讓貪
污的陳其邁落選」...。
高雄警方網路巡邏後發現,傳喚張男到案,張男辯稱,他是看新聞有這樣報導,才會發表
文章抨擊陳其邁;檢方偵查時,張男又改口,說他是看56台時,看名嘴們在講陳其邁爸爸
,沒有講到陳其邁貪污,他誤以為陳其邁貪污才會發文。
檢方根據張男文章裡所連結的網路資訊或媒體報導,均未言及陳其邁貪污一事,認定張男
並非因閱讀或聽聞媒體報導有傳述候選人貪污訊息才發表不實言論,因此偵結後依違反公
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他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陳其邁並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告訴,因此依選罷法「意圖使
人不當選而以文字傳播不實事項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應接受法治教育2
場次、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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