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滿女友愛理不理 前科男網傳歡愛影片遭訴

作者: XI (MAN)   2023-02-19 23:00:37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不滿女友愛理不理 前科男網傳歡愛影片遭訴
4.完整新聞內文:
不滿女友愛理不理 前科男網傳歡愛影片遭訴
2023-02-19 15:38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林姓男子有詐欺前科,與胡姓女子交往時,拍攝性愛影片,事後林男不滿胡女愛理
不理的態度,將影片傳給胡女友人後也在IG等平台散布,一審認定林男違反個資法、恐嚇
罪,分判3月徒刑、拘役40天,得易科。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34歲)涉嫌詐欺案件,遭台中地院判刑1年10月確定,林在去年1月
間,在住處拍攝與胡姓女子歡愛的性愛影片,影片拍攝到胡女清晰的臉部特徵。
林男不滿胡女事後冷處理、愛理不理的態度,同年4月間以手機傳訊恐嚇「真的愛理不理
」、「沒法公開的關係你的態度就是這樣是嗎」、「講話能不能不要那麼騙,要這樣的成
全你,影片我也還有看誰不理誰」等語。
林男見傳訊後仍未獲得胡女回應,先在同6月16日以臉書帳號,將性愛影片傳送給胡女的
許姓、馬姓友人,接著再透過IG等網路平台,發布性愛影片,供不特定人瀏覽,胡女經友
人告知後報警,警方循線通知林男到案。
一審以林男雖有前科,但執行完畢的前案與此案罪質不同,且前案執行完畢的時點,距離
此案犯行已有相當間隔,若仍加重其刑恐有罪刑不相當的疑慮,參酌司法院釋字第775號
解釋意旨,裁量不予加重,分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恐嚇罪,分別判刑3月、拘役40天,
得易科,可上訴。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2/19/1/20226426.jpg
台中市林姓男子涉嫌散布與女友的歡愛影片,台中地院分別判刑3月、拘役40天。
示意圖/in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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