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控陳時中、吳秀梅誣告

作者: hank811020 (小哲)   2023-02-18 11:06:37
1.媒體來源:
自由電子報
2.記者署名:
錢利忠
3.完整新聞標題: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控陳時中、吳秀梅誣告 北檢不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反萊豬醫師蘇偉碩3年前發表萊克多巴胺毒性是搖頭丸的250倍
,被衛福部告發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高雄地檢署去年6月將蘇不起訴,蘇則反控時
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2人誣告;台北地檢署認為2人並未涉誣告,且沒有傳
喚2人的必要,今天將陳、吳2人不起訴。
蘇偉碩於2020年10月間,分別透過臉書、YOUTUBE、媒體及立法院公聽會,發表「萊劑促
動TAARI的活(毒)性,可能是搖頭丸的250倍、進口含萊劑肉品,並非不吃就沒事...」
等言論。
檢方認為,衛福部為食品安全的主管機關,就蘇偉碩的言論可能引發民眾恐慌的食品安全
謠言,為不讓此錯誤訊息傳播,有造成民眾誤解之虞,衛福部曾於2020年10月22日發布新
聞澄清,並於同月28日函請警政署偵辦;2人是根據蘇的言論,可能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
生管理法,才函請警方偵辦,此舉並非全然無因或無據,亦非憑空捏造。
不起訴書指出,根據司法院院字403號解釋,「檢察官對於告訴或告發案件,偵查結果無
須傳喚被告,已足認為所告事實為嫌疑不足或行為不成犯罪者,即可逕為不起訴之處分」
;檢方認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本案陳、吳2人未涉及誣告等犯行,自無再傳喚2人的必
要。
至於蘇偉碩另以名譽權受侵害為由,對2人提出民事求償100萬元的部分,台北地院本月14
日才開庭,蘇偉碩庭後受訪指出,他不控告機關而是告個人,是考量若告衛福部,就算勝
訴也是用人民的納稅錢賠償,且決策者若離開職位就能脫身,他認為應由做出決策、受訪
傷害他的陳、吳負責才合理。
蘇偉碩認為,陳時中、吳秀梅明知食安法46條之一散布食品安全謠言罪,僅處罰故意犯,
也明知蘇偉碩引用的論文,是原作者誤植數據,國際期刊也未發現而予刊登,他本來就沒
有散播謠言的故意,衛福部卻為了損害他的聲譽,告發他違反食安法,侵害他名譽,請陳
、吳2人連帶賠償100萬元,法官定於4月12日開庭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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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醫師蘇偉碩控告陳時中、吳秀梅誣告 北檢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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