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寵物旅館狗咬狗 勞資互控人告人

作者: keel90135 (尼可)   2023-02-11 15:30:58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寵物旅館狗咬狗 勞資互控人告人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楊姓女子到劉姓女子經營的寵物旅館上班,店狗「熊熊」和客
人的柯基犬「托比」打架,楊女勸架被咬傷雙手,托比也受重傷,醫藥費5萬餘元,劉女
要求楊女付一半醫藥費,楊不肯付,劉女拒付薪水,雙方鬧上法院,法官判劉女應付5萬
餘元的薪資、資遣費給楊女,但楊女也要負擔托比一半的醫藥費。
判決指出,2021年5月,楊女到三民區某家寵物旅館上班,負責店裡寵物照顧工作,月薪
24K;同年12月16日,客人寄宿的柯基犬「托比」和等待認養的大型犬店狗「托比」打架
,楊女幫忙排解兩狗糾紛時被咬傷雙手,托比也受重傷,送醫治療後醫藥費達5萬餘元。
楊女在家休養13天後,劉女要求楊女要幫忙負擔一半的醫藥費,楊女不肯,認為是劉女沒
有提供安全工作環境,劉於是沒有把12月的薪水付給楊女,楊女憤而離職,並提告要求返
還薪資、資遣費、醫藥費及精神慰撫金共14萬餘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劉女指出,楊女不肯負擔托比的一半醫藥費,雙方對此沒有共識鬧翻,
是楊女自己提出離職,因此算是自願離職不該給資遣費,她只同意付賠給楊女當年度12月
和隔年1月10天的薪水,其餘的錢她不認為自己該賠;劉女並提反訴,控告楊女應負起托
比受傷的責任,賠給飼主5萬餘元的醫藥費。
法官認為,劉女因拒付12月薪水給楊女,已違反勞基法規定,楊女可不經預告終止兩造勞
動契約,因此劉女須付7千餘元的資遣費,再加上薪資、醫藥費及精神撫金,判劉女應付5
萬餘元給楊女。
至於劉女反訴部分,法官認為,楊女確實沒有照顧好狗狗,讓店裡的狗發生打架受傷,而
劉女也沒有以嘴套、牽繩等安全設備管束好店狗熊熊,兩人都要付一半責任,而劉女已把
5萬多元的醫藥費賠給飼主,因此判楊女須賠一半的醫藥費給劉女,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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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08262
6.備註:
高雄寵物店月薪24k
被老闆的狗咬還要付醫藥費給客人的狗
真是有夠慘
寵物店還養這麼兇的狗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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