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噁男稱「DIY傷身」誘16歲妹子拍裸照 法官

作者: poeta (鍵盤詩人)   2023-02-10 13:10:24
1.媒體來源:中時
2.記者署名:楊舒婷
3.完整新聞標題:噁男稱「DIY傷身」誘16歲妹子拍裸照 法官判決不用關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羅姓男子以通訊軟體認識16歲的小恩(化名),2人聊天過後又把小恩約回家,對小
恩上下其手,沒想到羅男還不滿足,當晚還跟小恩說「妳知道我們男生自己打會傷身體跟
小弟弟」等言語,來誘導小恩拍攝裸照給羅男DIY。直到小恩父親發現後,才報案處理。
高雄地方法院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猥褻罪,處徒刑3月,又以製造少年
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徒刑8月,最後判羅男緩刑3年。
羅男2022年1月5日透過通訊軟體認識到小恩,2人經過4天的聊天後產生曖昧情愫,羅男也
趁著最曖昧的時刻把小恩約到他的住處,並親吻小恩和撫摸小恩胸部。
但羅男並沒有因此滿足,當日晚上,羅男依舊用通訊軟體與小恩聊天,一開始羅男只是簡
單的要求要看小恩,小恩也相當配合的回說「想看什麼呢?」羅男一聽到小恩這樣回應,
開始變本加厲,告訴小恩「看你現在心情,我打完就會睡了內」,要求小恩給他看看,而
小恩也答應了羅男。
羅男過程中還瞎扯說「妳知道我們男生阿,自己打會傷身體跟小弟弟」等文字,小恩還再
三跟羅男確認「你要看齁?」最後服從羅男,真的拍攝了自己的胸部裸照傳給羅男。
直到小恩的父親看手機發現對話後,才知道自己的女兒竟發生這樣荒唐的事,氣得帶著女
兒到鳳山分局報案。
高雄地院審理時,小恩坦承當時2人處於有曖昧情愫的階段,法官調閱對話也發現,小恩
會跟羅男說「我吃醋了吶要你哄」等語,表示2人的確是處於曖昧階段。因此高雄地院依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猥褻罪,處徒刑3月,又以製造少年為猥褻行為之電
子訊號罪,處徒刑8月,最後判羅男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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