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舌舔女屋主又丟石、燒電扇拒捕 男判刑10

作者: Salcea (5457)   2023-02-06 09:36:52
舌舔女屋主又丟石、燒電扇拒捕 男判刑10月
聯合報/ 記者李宗祐/嘉義即時報導
嘉義縣黃姓男子無故入侵民宅,看見屋內只有女屋主1人,竟起淫念,涉嫌強抱舌舔,女
屋子及時掙脫逃到屋外報警,黃男逃回住處,警方循線找上門,黃男涉嫌持石塊、焚燒衣
物拒捕,終被優勢警力制伏,檢方依法提起公訴,嘉義地方法院依侵入住宅罪、強制猥褻
罪、妨害公務罪等判執行10月徒刑,可上訴。
去年9月10日下午3時許黃男涉嫌無故侵入民宅內,看到屋內只有女屋主單獨一人,涉嫌雙
手抱住以舌頭舔女子右臉頰,女屋主花容失色極力掙脫,跑到住處外向路人求助並向警方
報案。
警方循線查到黃男涉有重嫌,同日晚間警方前往黃男住處了解,不料,黃男拒絕配合,涉
嫌丟鐵條、石塊、磚頭,波及路旁車輛,警方呼叫支援警力10名到場,黃男仍然拒不開門
在大門口以打火機引燃衣物及電風扇等物品後再躲回住處,使警員不敢靠近而妨害警員執
行公務。案經消防人員到場協助撲滅火勢,警方才順利將黃男逮捕。
黃男否認強抱女子舌舔等猥褻行為,對於焚燒衣物拒捕,辯稱只是在門口燒垃圾並沒有妨
害公務的意思。檢方偵訊後依猥褻、妨害公務等罪嫌提起公訴。
法官審酌,被告前科累累,所為犯行不僅侵害女子居住安寧,強制猥褻的行為已影響女子
的心理及生理,又為避免遭逮捕,對前來執行職務的警員施以暴力,法治觀念欠佳;考量
犯後坦承犯行,職業、智識程度、家庭狀況等情狀,量處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40日;犯
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7月;犯妨害公務罪,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
UDN.COM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95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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