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輔導長刺青符合規定嗎?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23-02-04 18:02:31
一般共同的規定:
(一) 頭部、臉部、頸部露出圓領襯衫(T 恤)領口之部位、眼皮、口、
耳、腕骨以下及手掌,不得有任何刺青(紋身)或烙印。但有下
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1.臉部永久性化妝。
2.手指關節之指環紋身。
(二)刺青(紋身)或烙印樣式,不得有幫派、粗俗與嚴重違反善良風俗
文字及意識圖案。
憲兵另外特別規定:
刺青(紋身)面積長寬未逾 5 公分者,且著短袖(褲)時不得顯露。
屁股上的應該是合於規定啦
那肩下到胸口那一片?
感覺長寬超過5公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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