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全家戶頭剩500...母跟2兒陳屍家中一個月

作者: Whitelotus (Whitelotus763)   2023-02-04 13:51:23
大家好,強者我朋友剛好也在鬼父市當社工,雖然不是大家期待的社會局/社福中心社工
,而是家暴社工,但他還是很想踹共一下分享自己的困境讓大家參考看看,畢竟家暴議題
比起經濟社福議題來講強度更高、介入力道也更大,連家暴社工在執行業務時都會碰到困
難了,更何況是案量更大、議題更雜更多元的社福社工。
那麼,就由我代替沒有PTT帳號的強者我朋友以第一人稱來向各位說明:
看到報導,其實我捏了一把冷汗,我手上很多這種類似的案件,他們很多根本沒求助過,
或者卡在某些地方──可能是自家沒服務意願,也可能是卡了某些法規得不到幫助──差
只差在他們可能某天發生了小衝突,被當成家暴通報到我手上,我可以用家暴的手段勉強
「強硬地」介入,在炸彈引爆前遏止,今天要介紹的案子,就是這樣……
這是一個古早味十足的家庭──大嬸婆與阿三哥2個人住在破公寓裡──容我就用同樣古
早味十足的漫畫角色作為個案的代稱吧。大嬸婆60多歲了,丈夫是個老榮民,已經歸西2
、30年了,只留下了個2房1廳的破公寓小間,以及他們的獨子阿三哥,這麼說來他們一家
還是榮眷呢,但是我聯繫退撫會時,也不知是依循著什麼規什麼例,反正現在時間點大嬸
婆是沒有領榮民相關的任何補貼的。大嬸婆以前當過女工,現在已經退休了,每月有筆1
萬元的退休金,再加上大嬸婆撿回收破爛賣的百來塊錢,就是這個家每個月的收入了,房
子是自己的,雖然破爛還漏水,但一住30多年,也就湊合著過到現在了。
阿三哥呢?他40好幾了,沒有做過智能檢測,但我認為應該有點接近障礙的邊緣,沒讀過
幾年書沒做過工作,靠著大嬸婆省吃儉用就這樣拉拔到了這個年紀,活脫脫就是包裹在中
年人身體裡的大孩子,一臉憨憨的,混熟了後每次我去就笑笑說:「社工大哥(明明我年
紀比他小)你來啦~來陪我玩!」順手垂垂本肥宅的肚子表達親暱,雖然應該糾正他隨便拍
人肚子很沒禮貌,但想一想還是算了……我大概是他這輩子第一個朋友吧?
我回想起初次見面的那天,是附近鄰居報的案,聽說大嬸婆家裡傳來了吵鬧聲,擔心是那
個大兒子發了瘋、打了媽媽,於是趕緊撥了1999──大概是吵鬧聲已經停了吧,鄰居當時
沒選擇先叫警察去探探──所以本強者作為一名家暴社工,就來到了這破公寓調查了。
我敲了敲門,隔著鐵門大嬸婆好奇的觀察眼前這位不請自來的陌生人,我發現大嬸婆手臂
上有些泛黑的痕跡,很明顯是人為造成的。
大嬸婆的身後,隱約看到阿三哥面無表情的站著,他窺視著鐵門另一端的陌生人,露出警
戒的眼神。
我直接了當表示因為聽到吵鬧聲,懷疑是家暴,希望能讓我進去關心一下,然後──
哦!沒事啦沒事啦!砰!
……然後大嬸婆就把內門甩上了。
「沒關係,總有一天我們還會再見面的!」我對著鐵鏽斑駁的大紅鐵門烙下狠話。
──事實上20分鐘之後我們就再見面了喔,哈哈☆
因為我直接回報我們長官,長官想一想後直接請警察過來支援我。
這一次大嬸婆總算肯開門了,但她還是堅持所謂的三不一沒有:不承認有家暴、不需要協
助、身上的傷不需要送醫,看社工跟警察沒有。
一旁的阿三哥則是全程低著頭,不論警察扮黑臉兇、社工扮白臉哄都沉默不語。
來了來了各位,第一道問題出現了,我們國家公務人員執行依據家暴法第50條執行家暴訪
視調查時,被這位活老百姓看沒有,請問單兵如何處置?
A.阿三哥說你家暴就家暴,大人快鍘了他…喔不對,警察快逮捕他!
B.大嬸婆你這刁民明明有傷還說不是家暴,警察,帶走即刻安置!
C.你、你們不准再打架喔,如果打架或是言語暴力都算是家暴,會吃上刑責的喔,我今天
就先走了下次要是再打架我饒不了你們喔!哼!
……嗯,對,答案是C。哈哈(苦笑)。
這就是社工的第一個困境:現場沒有實權。
就算我們依據家暴法去調查,對方不配合那又怎樣?違法就違法啊,有罰則嗎?
又或者今天面對家暴加害人,他就算嗆社工、嗆被害人:「我就是爽,我就是要再打,改
天一定打給他死!」
老實說,我們也沒辦法當場來個大外割壓制上手銬,就算叫警察來了,只要不是他當場白
目這樣恐嚇,也沒辦法逮捕,就算逮捕了,也是要送到法院審判,那等待審判的這段時間
呢?除非是嚴重的暴力行為被羈押,不然還是先放出來啊。
家暴都如此了,那社福社工呢?
當然是被法規綁得更死,畢竟送福利送資源這種事情,講白了就是花國家的錢、花納稅人
的錢,如果沒有依法規、照SOP流程走、照門檻審核,那就是濫權,圖利罪、貪污罪帽子
一扣,
明天眼睛睜開可能就在土城看守所了。
那依法行政、照流程走該怎麼走?
我這邊順便簡單介紹一下,可以簡單分為短期補助跟長期補助,我只說常態性的,特殊境
遇這種特殊身分資格的先不提。
短期就是所謂的急難救助,救急不救窮,例如臨時生大病的醫藥費、遭遇重大事故需要現
金等等,但也不是無上限補助,規定寫得很清楚,通常就是1-3萬左右,而且通常都有互
斥性,例如說你今天發生了車禍,無法工作也需要醫藥費用,就只能用車禍這個理由申請
急難失業補助或是急難醫療補助其中一種。
這邊附上社會局的紓困方案網址跟表格讓大家參考一下:
https://dep.mohw.gov.tw/DOSAASW/cp-601-5107-103.html
https://i.imgur.com/dmpcudJ.png
https://i.imgur.com/7aSV1Bv.png
長期補助就是大家常聽到的低收入戶了,資格跟每月領的錢可以參考這張新北的:
https://i.imgur.com/Xl83W4f.png
大家看到了吧,也就是說如果你是低收入戶老人,每月就是給你七千七百元,如果你是低
收入戶殘障,每月就是給你八千八,那如果你又老又殘呢?抱歉是擇優核發喔,所以最多
還是八千八,除非你窮到快被鬼抓走了被列到低收一款,頂多也就一萬二。
案例中的大嬸婆呢,她因為有房產、有領勞退所以幫忙申請,結果也只有中低收入戶,頂
多讓有身障證明的阿三哥每月多幾千塊而已。
這個數字其實我是沒意見啦,只是違反某些有愛心的民眾的情感而已。其實政府的用意也
很明顯,老人、身障者並不一定代表窮人,代表就沒辦法工作,給這錢是要「補貼生活」
,而不是讓你「生活」。
常常看到某些人喊說政府每個月只發七八千、一萬多塊活不下去──廢話,這只是補貼而
不是全部啊,誰說身障、老人就沒有謀生能力、就要躺著讓政府養了?就算是身障者,就
算是老人,也應該要為了自己的生活品質而付出努力。看看那些推著輪椅賣愛心餅乾、賣
彩券的身障朋友們,看看那些賣玉蘭花的長輩們,他們都是努力為自己的生活打拼著,其
實就跟你我努力上班是一樣的,這少少的補助,只是補貼罷了。
好,扯遠了,我們繼續回來聊大嬸婆與阿三哥。
我第二次見到大嬸婆是一個月後,那時候她已經躺在醫院裡面了……
──等等等等等等,我知道你們在想什麼,但事情不是你們想的那樣,
她是自己騎車犁田,外傷住院啦!
大嬸婆住院了,但還是滿心期待能趕快出院,繼續回她的小房子過她的小日子,其實那時
候明眼人如我、如護理師,都看得出來,大嬸婆已經退化得很嚴重了,她下肢無力,沒辦
法自行下床,連翻個身都得挪騰個10來分鐘,這樣的情況,萬一回到家裡,只有一個明顯
沒生活能力的阿三哥陪著……吃飯、上廁所、回診,該怎麼辦?我隱隱約約有一種預感:
這案要是就這樣放她出院,回家去過幾天絕對死掉上新聞給我看的啊啊啊啊啊啊……
也不知該說是幸或不幸,大嬸婆出院在即,剛好發生了一件事情,因此讓情況出現了轉機

某日,在病床上的大嬸婆不知是睡迷糊了還是做惡夢,掙扎著想爬起來,在一旁的阿三哥
也不知如何是好,也許是情急之下的本能反應吧,阿三哥揮了一拳,打在大嬸婆的眼窩上

巡房的護理師趕來後馬上通報我到現場,也讓我有了藉口:受暴事實明確、傷勢明顯跟前
次大嬸婆死不承認受暴不同,這次當場由護理師目睹作證,因此評估返家恐再有受暴之虞
,當場決定安置大嬸婆,出院後直接轉送機構!
哇!轉機來得這麼突然,就像愛情一樣,結局一切都很美好對吧?
不對!社工的第二個困境也來得這麼突然!就像愛情一樣!
第二個困境就是:在成人保護領域,公立安置機構的不足──或者是說,能即刻有效安置
收容的地方,不足!
騙人,笑死了!新聞上不是都說哪個小孩被虐待怎樣怎樣,然後馬上就被安置了嗎?
──我沒做過兒保我是不清楚啦,小孩子好像有吧,但至少成人保護,也就是滿18歲的,
也就是新聞上常看到的什麼身障、老人等等的悲歌,的這個年齡層很大對吧,沒有機構是
stand-by的。(啊補充說明一下,婚暴婦女的話有簽幾家民間機構準備床位,所以還算可
以立即啟動,雖然最近聽說都滿了就是。)
欸不是,所以你們沒有像捍衛任務那樣開一間大陸酒店,然後只要有民眾需要安置就透過
地底下的秘密隧道傳送過去安置嗎?
──啊~內行喔,基努李維演的真好看,今年要出4了……但是很可惜,現實之中就是,沒
有!
沒有在市郊的森林裡買一棟洋房,然後在地下設置秘密實驗室跟安置收容中心?生化實驗
呢?
──沒有,都沒有……你是不是把社會局跟惡靈古堡的安布雷拉公司搞混了?
好…好喔……那你們都怎麼安置啊?
──來,我教你:
首先點開衛服部網頁,看你是要安置到老人安養機構、老人養護機構還是護理之家,然後
點開相對應的機構清冊,然後開始一個一個打電話問!
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366&pid=2630
https://i.imgur.com/SFeBh5v.png
這些不是私立的機構嗎?
──對啊,所謂的公費安置,就是公家機關出費用,然後讓你住到私立的機構裡面啊!你
以為政府會花錢蓋一堆機構養蚊子等社工送安置嗎?
……這樣不會很麻煩嗎?
──就是這麼麻煩啊ˊㄇˋ)
如果打1966給長照呢?或者問社會局跟社福中心呢?
──長照的照專或個管師,或者社會局跟社福中心的社工,通通都是這樣做的喔。我會知
道就是因為我們都合作過了。
這樣一間一間打很浪費時間吧?不能夠讓機構自己主動報告說還有沒有剩床嗎?
──私立機構有沒有空床本來就每天在變來變去了,哪有可能隨時renew資訊,況且政府
的錢又不好賺,通常都是1月住完2月才造冊請款核銷,等於是要機構自己先墊錢,通常機
構都不會想收這麼麻煩的案子啦。
反正當社工就是認命打,有幾百家電話就一間一間打,有時候同事會好心幫你分工一起問

然後「你好請問有床位嗎」「有喔 請問家屬要帶過來參觀嗎」 「你好我是家暴中心的社
工 我有個案想要安置…」 「啊~原來是家暴中心啊 抱歉抱歉我記錯了床位已經滿了」這
種狀況也是見怪不怪了。
你就知道當社工在禮拜五下午4點多碰到要安置個案時,會有多崩潰。
通常要安置一個個案都是千拜託萬拜託,機構才勉強收的,所以業界才會有人做了這張迷
因圖:
https://i.imgur.com/h1LMa5b.jpg
抱歉我還以為你們有收回扣,安置一個個案還能跟機構抽成獎金之類的……
──給我道歉!給我跟所有辛苦的社工道歉(哭泣)!!!
好,哭完了我們還是繼續回來主題。
之前新聞下面有版友在討論可不可以讓政府代為處分有房屋的弱勢族群,類似主動辦理以
房養殘、以房養老這樣。
其實目前已經有了,當初在訂定老人與身障的安置法規時,就已經設定了向有財產的老人
、扶養義務人、或是施暴的行為人請求安置費用的相關條文:
https://i.imgur.com/E6sAdM8.jpg
https://i.imgur.com/PVZUyW2.jpg
https://i.imgur.com/To8ZMfx.jpg
這就成為政府合法徵用人民財產的依據。
曾經有耍小聰明的家暴相對人當著我的面說:「好,我就是不爽養我媽媽怎樣!我現在就
當你的面把我媽媽扁一頓,你趕快安置她!」
就被我用上面的條文輕描淡寫地嗆了回去。
你們這些刁民難道真的以為家暴不用付錢嗎? 政府雖然會遲到,但墊出去的錢,他追討
決不會缺席的。
至於你說要不要主動,這又是一個大哉問:人民究竟允許政府擴張權限到什麼地步?
1.當你還能走還能動還有意識的時候,政府究竟能不能「為了你好」而強制把你的房子賣
掉並且把你安置到機構裡面?
──或著說,當你退化到什麼程度的時候政府才能開始行動呢?
2.反過來說,有沒有人會鑽這個制度的漏洞去滿足危害他人圖利呢?
這邊列舉幾個關鍵字,大家可以搭配上面兩個問題細細思考一下:苗栗大埔、台南鐵路地
下化、車站遊民
最後我想再說一個社工的困境:案量比例的問題
有人說,新聞的事件,就算當事人拒絕服務,如果能天天關心的話,是不是就不會發生悲
劇了。
是,我非常肯定。但是抱歉,社工可能真的做不到。
我是一個家暴社工,這個春節10連假後,第一天上班,我接到的案子是大約5案,還沒分
完第二天繼續分,又分了3案給我,整個家暴中心約200個社工,可能兒保、性侵害的案子
少一些(但調查壓力會更大),換算下來10天連假大約1000多案,平均1天新北通報100多案

我相信其他縣市不會差太多、甚至更多,這就是現實。
這8案我必須要開始調查評估,看是單純吵架通報,還是真的有家暴,來決定要不要「開
案」深度服務,平均每案調查、電話會談加上寫紀錄需要2~5個小時左右,尤其是不需要
開案的調查,因為決定要停止服務了,反而更要詳細記錄「為什麼你覺得安全不需要開案
服務」來說服長官。
如果碰上重大案件、弱勢案件或是認為有必要,我就必須外出訪案,往往1案就會用掉一
個下午,甚至如果在偏遠山區、海邊,可能1案就必須用掉1天的時間。
這都還是新案喔!
我不是第一天上班,我手上原本就已經有「開案」正在服務中的個案,大約30幾案。在這
種狀況下,你要我每案都「家訪面訪」可能頻率只能1~2個月一次吧。
然後別忘了開工後新案還是會一直來喔,家暴天天都在發生。於是就發生一個窘況,我舊
案結不掉,新案一直出現,遇到需要服務的,又開案,又結不掉!
老實說,我帳面上「開案」的,大約有70多案,扣除掉前面的30幾案,另外的都是已經結
束服務,但沒時間補紀錄的。就是這樣的惡性循環。
這社會是被打的多還是缺錢的多?我一個家暴社工尚且如此,請問社會局、社福的社工,
難道會比我案量還少嗎?
沒頭沒腦打了一堆,來總結一下吧:
(一)很多狀況下社工在第一現場沒有實權,可以立即做出的處置有限
(二)很多政策例如保護安置等等,實際上沒有支援的配套措施,執行起來困難
(三)畸形的案量服務比例導致社工時間分配有限
看了總結的三點,我想表達的是社工的困境,其實跟錢沒有直接的關係,砸錢下去絕對是
最爛的解決辦法。
尤其是第3點,政府絕對有在砸錢,但職缺永遠補不滿,那表示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打
個比方如果要你簽志願役打仗,但武器只有掃把,請問國防部把薪水開到月薪100萬,有
人會簽嗎?不會吧,這就不是錢的問題了啊。
雖然沒辦法跟台積電比,但公職社工師初任一個月也有個4~5萬(含危險加給),也夠吃飽
穿暖了,我一個肥宅不打算結婚養家的話,拚一點存頭期款買個房子養自己養父母也就夠
了。
真正的問題我認為在於社工的實質權限被限縮、社工的後勤資源沒有被重視,是困境1跟
困境2導致困境3的出現。
所以如果有政客,不管什麼顏色都一樣,單純只會喊社工加薪當社福政策的,幫我說一句
:幹你娘!
如果真的要支持社工,麻煩拿起你的電話打給你選區的民代、議員、立委,
支持修法擴張社工裁量權限、減少作秀式質詢拿社會局來究責、減少不必要的陳情關說讓
社工安心依照專業工作、支持審核預算設立公立安置機構或劃出一部分當作私立機構占床
費預算,推動友善社工環境。謝謝各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