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詐失靈淪詐騙島!法重刑輕5年逮7萬人

作者: ChenRobert (羅伯陳)   2023-01-29 15:11:45
※ 引述《jganet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打詐失靈淪詐騙島! 法重刑輕5年逮7萬人涉詐關3年以上僅0.5%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imgur.com/jP6LcVN.jpg
: 根據法務部分析詐騙犯入監相關報告,發現超過85%的詐騙涉嫌人入獄刑期僅在3年半以下,
: 且這是宣判刑期,非包含申請假釋等實際狀況;儘管台灣政府歷年修訂《刑法》339條加重
: 詐欺罪、把假冒政府機關、公務員、或3人以上共犯從本刑5年以下提升為1年以上7年以下,
: 得併科100萬元罰金,法官並可依組織犯罪條例宣告涉案人強制工作3年。
: 甚至在2017年立法院2度對組織犯罪條例修法,將3人以上實施詐術犯罪納入組織犯罪定義,
: 將詐騙集團正式納入組織犯罪條例,主謀可處3-10年徒刑、參與者可處6-5月徒刑,併科罰
: 金高達1千萬元,且刑前須強制工作3年。但法律越修越重,為何詐騙犯罪在台灣、近年不論
: 案件數或造成財損金額均屢創高峰?
: 儘管台灣政府及官員信誓旦旦表示「台灣對詐團處罰相當重」但每年經辦大批詐騙案件的警
: 方指出關鍵「就算台灣對詐團法律罰則不輕,但法院審判端往往輕輕放下」光是在地檢署賣
: 存摺提供人頭帳戶者起訴率不到2成、車手起訴率
: 不到6成;近10年法院審判端詐騙犯刑期85%在3年半以下,若加上申請假釋成功,根本關不
: 到2年。
: 相較台灣法院對詐騙犯論處失能,日本則對詐欺罪採取明確嚴格處份,日本《刑法》246條
: 「詐欺罪和使用電腦詐欺罪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集團犯詐欺罪將認定為組織犯罪,可加
: 重1.5倍的求刑及處罰,日本審判實務上最少量刑7到15年「且刑期不准假釋、交保」日本東
: 京地院曾重判詐騙集團主嫌20年徒刑,該集團以佯裝被害人家人,以猜猜我是誰手法,假裝
: 家人工作出包,向39名被害人騙匯達1.5億日圓(折合台幣約4千3百萬日元)
: 當時東京法院法官認定該詐團是大規模組織犯罪「且造成被害者與家庭失和」「會讓被害者
: 再也不信任別人」影響社會治安、人性甚鉅、判處詐團主嫌20年有期徒刑,且必須支付1.2
: 億日圓賠償被害人。而韓國對詐團法律規定更加嚴格,韓國法律規定審視詐團犯罪規模,最
: 重主嫌可判到無期徒刑,涉案車手起刑5年以上,協助洗錢者7年以上。
: 大陸法律對詐騙犯罪,採取損害金額認定制:「數額較大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
: 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
: 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且處罰金並沒收財產。
: 根據中國大陸《刑法》176條規定,所謂的「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即騙取公眾存款
: 達500萬人民幣(約合2230萬台幣)或單一被害人達250萬人民幣(約合1115萬台幣)「數額
: 特別巨大」則是吸金達5000萬元人民幣(約2.2億新台幣)或造成被害人2500萬人民幣損失
: 者,就將面臨10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的審判,只有犯嫌退還贓款、或賠償被害人才可做為減刑
: 依據。
: 警方指出,偵對詐騙集團落網後判太輕,問定並非現行法律太輕,主要是太多詐團從業人員
: 太年輕幾無犯罪紀錄,落網SOP多稱「第一次作詐騙」導致法官審判實務上也只能給緩刑。
: 另外加上檢察官聲押難度高,重大詐欺案常見主嫌交保後,繼續經營詐團犯罪,或逃往海外
: 遙控,隱匿詐騙所得,在海外爽過富翁生活,不僅踐踏司法,也對詐騙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
: ,踐踏司法尊嚴。
: 甚至偶見法院無視詐團犯罪者行騙數十上百人,審判文化上「論罪惟輕」抱持「給犯嫌一個
: 機會」未依一罪一罰論處;另外司法審判制度設計上,法官審案也擔心判決是否獲上級審支
: 持,憂慮判刑過重,有可能遭上級院撤銷將影響考績與升遷,數據顯示:近5年台灣法院判
: 刑詐團犯嫌刑期超過3年的只有355人,僅占詐團起訴69741人中的0.5%。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29/2429585.htm
: 6.備註:
: 20年來經濟最好?2022年也創下詐騙金額最高?有的案件已經不是詐騙了,甚至是擄人妨礙
: 自由了。
:
1.研究報告證實,犯案率高不是因為犯罪後刑責較重,而是犯罪後評估是否容易被抓。
大家都知道台灣治安沒有No1 也有 No2,就是因為台灣監視器多。
然後詐騙猖獗就歸咎在法律判決很輕,這邏輯?
國外為什麼比較少詐騙?因為國外都直接搶劫了,不會搞花心思詐騙。
2.裡面提到,會涉案抓到的都是車手,詐騙集團斷點很多,幾乎都抓不到主謀,都抓車手
所以偵對詐騙集團落網後判太輕落網SOP多稱「第一次作詐騙」
導致法官審判實務上也只能給緩刑,這也因為只抓到車手,詐騙猖獗。
然後想當車手都是一堆8+9,抓一個8+9,還有千千萬萬的8+9排著想當車手。
就算抓到詐騙唯一死刑好了,也有千千萬萬的8+9想要當車手,抓不甚抓。
所以詐騙猖獗就是因為主謀難抓,又怪法官判決太輕,這邏輯?
3.大家都知道新聞報假消息猖獗,明明就是數據解讀不同給他張冠李戴,鄉民就高潮了
打詐失靈淪詐騙島! 法重刑輕5年逮7萬人涉詐關3年以上僅0.5%
標題亂下,完全沒有明確證實判決很輕導致犯案高,新聞整個低能得要命。
我直接問鄉民好了,知道偷竊要判多少嗎?搶劫要判多少嗎?
都不知道判多少,涉案人會知道刑責多重?結果有刑案都怪法官判決很輕?
導致犯案猖獗,這邏輯?這年頭只要罵判決很輕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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