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超商當店員面性侵陌生女子 高雄無業男一

作者: sqe123456z (可愛就是正義)   2023-01-21 10:21:08
※ 引述 《ThisisLongID (長哀滴)》 之銘言: 
: 3.完整新聞標題:
: 超商當店員面性侵陌生女子 高雄無業男一理由獲輕判
:  
:  
: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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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37歲李姓男子去年在超商搭訕年輕女子遭拒,突然腦羞將對方推倒在地,扯開衣物、
: 脫掉褲子後當眾指侵得逞,李男逃離後隔3個小時又重回超商行竊口香糖,被製作筆錄的
: 員警發現,追逐後將他逮捕,高雄地院審理時,經鑑定發現他有思覺失調症病史,減刑後
: 依強制性交判刑2年6月,另要賠被害女子30萬元。
:  
: 檢警調查,無業的李男去年7月6日凌晨2時許,到住家附近的連鎖超商購物,看到被害女
: 子坐在超商座位區滑手機,李上前搭訕,還詢問女方「願不願意跟著他到店外」,但女方
: 不認識李男,拒絕他後李竟惱羞,先抓住女方手臂,女方見李男暴力相向,請店員協助報
: 警。
:  
: 沒料李男聽到「報警」兩字,突然將女子推倒在地,趁機掀開女方上衣,還脫掉自己、女
: 方褲子,女方想要逃跑,還被李男拉回地上拖行,最後以手指性侵得逞,整個過程僅約數
: 秒鐘,直到有男客人進入店內,李見男客人在場,隨即穿好褲子逃離現場。
:  
: 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李男行蹤,3小時後,李又重回案發超商,竊
: 取口香糖一包,當時正好鳳山警分局楊姓警員在場,見李男身形、外貌與涉嫌性侵的嫌疑
: 人相似,準備盤查時竟遭李男揮拳攻擊,造成員警臉部多處擦挫傷。
:  
: 後來經其他員警到場支援,以辣椒水噴灑,才成功制伏李男。檢方偵辦時,檢警訊問時,
: 李男起初坦承性侵,承認有磨蹭女方屁股、指侵,但隨後又改口否認,稱沒有性侵女子、
: 偷東西,連怎麼被警方逮捕都不知道,企圖為自己脫罪,但檢方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將
: 他起訴。
:  
: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竟辯稱自己只有「猥褻」,沒有指侵,只構成強制猥褻罪或強制性
: 交未遂罪。但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李男在女方跌倒後,強行脫下女子內衣褲,
: 手指還伸向女方私密處,以手強硬往女子陰部觸摸。
:  
: 不過,李有思覺失調症病史,法院審理時囑託醫院鑑定,醫院認為李男在超商作出違反「
: 正常邏輯」的行為,甚至在案發後3小時重回現場,遺忘指侵女子的經過,直到案發後3至
: 4天,漸漸想起案發當時的細節,可見他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顯著
: 降低情況,符合減刑規定。
:  
: 法官綜合相關證據及超商店員、被害女子說法,認定李男涉及強制性交,判他2年6月,另
: 竊盜則處罰金5000元,對員警犯傷害部分,則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  
: 被害女子事後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李男求償100萬元,法官依李男經濟狀況,判他要
: 賠償女方30萬元。可上訴。
:  
:  
啥鬼
刑法第19條的減刑條件,是當事人因為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無法辨識自己的行為違法
https://i.imgur.com/yEyPERY.png
比如說
有一名男子A患有精神疾病,當他發病時會將人類看成大白菜
A發病時就會想拿刀去砍他眼中的大白菜,來收割回家加菜
像這種情形A才可以用刑法第19條來減刑
那為什麼可以減刑?
是因為A根本不知道自己當下在幹嘛
A以為自己是在收割大白菜,卻沒意識到自己是在殺人
像這種精神疾病患者你判刑有什麼用?
除非法律能規定精神疾病患者一律無期徒刑或死刑,直接一勞永逸
否則他關出來他還是會去砍人啊,抓進監獄關只是把問題丟到幾年後釋放,然後再次發生
他就是不知道自己在幹嘛,你不管怎麼罰他他也不會改,不如關去醫院治療還比關監獄好
回到文章,有看出這案例有什麼不對勁了嗎?
沒料李男聽到「報警」兩字,突然將女子推倒在地,趁機掀開女方上衣,還脫掉自己、女方
褲子,女方想要逃跑,還被李男拉回地上拖行,最後以手指性侵得逞,整個過程僅約數秒鐘
,直到有男客人進入店內,李見男客人在場,隨即穿好褲子逃離現場。
李男對「報警」兩字有反應
而且在其他男客人進店裡後,馬上逃離現場
代表李男意識非常清楚,他理解自己正在幹嘛,也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受到刑事處罰,才會想
逃離現場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竟辯稱自己只有「猥褻」,沒有指侵,只構成強制猥褻罪或強制性交
未遂罪。但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李男在女方跌倒後,強行脫下女子內衣褲,手指
還伸向女方私密處,以手強硬往女子陰部觸摸。
李男在法庭也清楚知道自己犯了妨害性自主罪
還會想扭曲事實狡辯自己手指沒伸進陰道,試圖將罪名從「強制性交未遂」降為「強制猥褻

不過,李有思覺失調症病史,法院審理時囑託醫院鑑定,醫院認為李男在超商作出違反「正
常邏輯」的行為,甚至在案發後3小時重回現場,遺忘指侵女子的經過,直到案發後3至4天
,漸漸想起案發當時的細節,可見他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顯著降低情
況,符合減刑規定。
幹你娘
刑法19條是依犯罪行為當時判斷
「當時」「當時」「當時」
就算他案發後真的發病忘記自己做了什麼
他媽的李男當下沒發病阿
他當時知道自己在強制性交
他當時知道自己在做違法的行為
他當時知道有其他男生出現要趕快跑
哈囉?
有精神病不代表沒發病時也可以減刑耶
這判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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