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張善政酒後開車引批評 酒駕防制協會要求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3-01-12 10:43:48
夠惹喔
你們應該來ptt八卦板看看
這邊一堆公道伯鄉民已經講惹:
1.抿一下而已 >//<
2.已過5小時惹 ^O^
請大家冷靜!!
不要最高道德標準審查地方首長!!
我就問一句:
有當場測到超標嗎?
沒有嘛
那就應該無罪推定!
不能說市長是酒駕啊啊啊啊QQ
甚至我認為應該要修法
讓無辜善良der人不用再被公審惹!
刑法185-3原條文: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我建議修法加一句:
「駕駛人抿一下下且休息達五小時者,推定為酒精濃度已達能安全駕駛狀態,不罰」
行政罰的部分也比照辦理
大家縮 好噗好~~ ^_^b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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