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旱象顯現,用水大戶要加錢!經濟部開徵

作者: qazsedcft ( 蛋包飯 )   2023-01-07 01:23:07
1.媒體來源:《上下游新聞》
2.記者署名:上下游記者 林怡均
3.完整新聞標題:旱象顯現,用水大戶要加錢!經濟部開徵耗水費,民團:雷聲大雨點小
4.完整新聞內文:台灣水費低廉,國人缺乏節水動機,從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著手,以價制
量,會是合宜的節水政策嗎?
經濟部水利署今(6)日宣布,2 月 1 日起將針對枯水期(11 月至羿年 4 月)單月用水量
9000 度以上的用水大戶,在既有水費外加徵耗水費每度 3 元,倘若用水回收率達到所屬
行業類別的公告基準,費率可調至 2 元或 1 元。另外,使用再生水、海淡水、開發水資源
或是投資節水設備者,可享耗水費減徵,最高折抵 60%。同時為了鼓勵用水大戶進行節水設
備投資,2025 年 6 月 30 日前耗水費得減半徵收。水利署初步統計,開徵對象約有 2000
家業者。
民間團體認為,此政策太過寬鬆,用水大戶標準應下修至 5000 度,防止用水大戶透過外包
以規避繳納耗水費。學者則認為,加徵耗水費是好的政策方向,但耗水費額度應再上調,甚
至調至和現在基本水費相同都合理,以價制量才更能達到節水效益。
9000度以上大戶 2 月開徵,農民、醫院、社福、學校免
近年極端氣候造成降雨異常,嘉南平原今年一期作甚至面臨三年來第二次停灌,台南曾文水
庫蓄水量跌破30%,經濟部終於開始動作。自去年3月預告草案後,今年2月起將針對用水大
戶開徵「耗水費」。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表示,耗水費與現有水費不同,國人每月繳納的水
費屬於使用費,不論身份、行業都適用同樣計價方式,耗水費類似牌照稅,屬於「稅費」,
一年繳納一次。
2016年經濟部修訂《水利法》時,已將耗水費納入第 84 條之一,2021 年底預告「耗水費
徵收辦法」草案,本預計在 2022 年 7 月 1 日實施,因故延至今年 2 月 1 日才正式上路
。王藝峰表示,針對用水大戶徵收耗水費是為了落實「用水正義」,並促使企業節水,今年
的加徵期間為 2 至 4 月。
水利署統計,枯水期間單月總用水量達 9000 度以上的業者有 1700 至 2200 家,總用水量
包含自來水、地下水、地面水及契約用水,主要業者為電子業、鋼鐵業、紡織業及水泥業等
。「耗水費徵收辦法」第 14 條規定,政府機關、醫院、社福機構、學校及第一線生產的農
民不在徵收範疇內,因為農業灌溉用水、養殖用水及畜牧用水攸關國家糧食安全,因此另由
農業主管機關協助輔導節約用水。
經濟部:不調水價避免圖利,回收率高可享優惠費率
水利署表示,國內家庭平均每月用水量為 20 度至 30 度,我國水價是依據使用度數分四段
收費。國際水協會 IWA 2021 年調查的 30 個國或地區中,台灣家戶平均水價為每度 9.24
元,排名倒數第三。
台灣水費過低,讓國人缺少節水的動機。政府固然可以透過徵收耗水費促使企業節水,但調
漲用水大戶的水價不是更乾脆?王藝峰回應,水價訂定是台水公司依據成本加上合理利潤得
出,倘若針對用水大戶調整水價,會有圖利台水公司的疑慮。耗水費是政府稅收,徵收後可
作為水資源保育及節水設備建置等政策的基金。
水利署鼓勵業者回收水資源、使用再生水或是海淡水,王藝峰表示,水利署過去曾輔導業者
節水,接下來會調查業者的水資源回收情形,並依照工商登記中的所屬行業別,計算出基準
範圍,倘若業者達到同業基準,耗水費享有每度 2 元優惠;回收率超前同業基準,耗水費
則為每度 1 元;但若回收率低於同業基準,便維持原價每度 3 元。
再生水、海淡水可享減徵, 未來擴廠、新建都將強制使用再生水
王藝峰說明,回收率每年會有所差異,因此未來會滾動式調整,約 3 至 5 年會調整一次各
行業類別的回收率基準範疇。另外,耗水費可扣抵業者自行開發水源、投資節水設備的經費
,或是抵減環保署水污費。同時,使用再生水及海淡水年用量達 6000 度,可減徵 10%、達
18000 度可減 20%、達 36000 度可減 30%,所有措施加總,最高可減徵 60% 的耗水費。
現在用水大戶的回收率如何?王藝峰僅表示,各行業的回收狀況不同。目前海水淡化廠只有
台電和離島有建置,另有中鋼建置的兩座再生水廠,不過即便有政府協助,再生水及海淡水
每度成本仍高達 18 元,縱使用水大戶完全不節水,以現行分段計價中的最高費率每度12.0
75元,加上耗水費每度 3 元,每度也才15 元,如何說服大戶使用再生水或是海淡水?
王藝峰表示,業者一定要先用水才會產生再生水,再生水的比例不會高於原有用水,未來用
水大戶若想在水資源短缺的地區新建、擴建廠房時,所有環評審酌都會強制要求使用再生水
,確保水資源節約使用。
民團認為節水效益低,學者建議調高耗水費率
據水利署資料,9000 度以上的用水大戶全年用水量為 16 億公噸,僅佔全國用水量 176 億
公噸的9%。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蔡志宏直言,經濟部乍看似乎下決心重視水資源,但
細看內容發現,這僅是缺水而臨時抱佛腳的政策,對象只有用水 9000 度以上大户,且第一
年上路才計算三個月,還有許多減免措施,「影響很小,可說雷聲大雨點小」。
蔡志宏表示,耗水費僅計算枯水期,等於是短期收費,且費用不高,不易激勵廠商投資長期
節水設備。有的大户可能暫時多抽地下水因應或付錢了事,加上僅有約 2000 家廠商,對長
期節水效果非常有限。真正能刺激國人節水的動力還是「調漲水價」,台灣水價不僅便宜,
且近 30 年不曾調漲,導致一般人民不重視節水,人均用水量高於先進國家。自來水公司供
水設備及水質仍有待加強,如今面臨缺水才徵收部份耗水費,實在缺乏規劃。
「應該是 5000 度以上就算大戶!」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則認為,聯盟當初要求
1000 度以上就要徵耗水費,經濟部顧及產業而上修標準,但 9000 度依然太寬鬆,9000
度以下的中小企業數量更多,他們無須顧忌耗水費,自然也不會在意缺水問題。很多看起來
不起眼的小工廠,卻可能非常耗水,例如電鍍產業。另外,用水大戶可能在枯水期間將工作
外包給小規模衛星工廠,進而規避耗水費。
不只民團認為水費太便宜,中央大學土木工程系特聘教授兼副校長吳瑞賢也表示,台灣節水
意識難以提升的關鍵在於「水費低廉」,水費雖然應該調漲,但會引起國人反彈,現階段先
針對用水大戶開徵是好的開始,只是加徵耗水費每度僅 3 元,實在過低,他建議不妨考慮
增加水價計算分段,或是調整水價累進區段,或是上調耗水費的費率,「水價加上耗水費,
即便加總結果是現在水費的兩倍到三倍,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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