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四度酒駕辯身體差不想坐牢 法官:監獄離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23-01-01 06: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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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陳俊智/桃園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四度酒駕辯身體差不想坐牢 法官:監獄離醫院很近
4.完整新聞內文:
2022-12-31 10:36
桃園一名張姓男子四度酒駕被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原想繳錢了事,但檢察官不准,命
入監服刑。他向桃園地院聲明異議,搬出身心障礙父母和自身疾病當擋箭牌,結果反被法
官訓斥應知其他用路人也有父母妻小,加上監獄跟醫院車程很近,異議最終被駁回。
據悉,張男去年8月酒後欲將轎車開進自家車庫,過程中撞到附近商家冷氣室外機,因此
引警方上門關切。他雖然拒絕酒測,但因為發生事故,仍被帶到醫院抽血,抽血酒測值換
算呼氣酒測值高達1.685,最後被法院依公共危險累犯判刑5月,併科罰金1萬元,徒刑部
分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張男原想易科罰金了事,但檢察官不准,他聲明異議主張自己是家中唯一願意照顧重度、
中度身心障礙父母的子女,如果入監服刑,恐全家大亂;張男還說自己曾因急性心肌梗塞
、急性腎損傷和冠狀動脈心臟病住進加護病房,身體狀況不適合入監執行,並指自己與一
般酒駕上路行為有別,惡性較輕,判法院准予易科罰金。
法官調查,張男自2008年起四度酒駕,此次再犯距離第三次僅2年多,且酒測值達1.685,
超過法定標準6倍有餘,而且商家報案,他竟坐在駕駛座睡覺,事後面對員警詢問更全盤
否認,造成商家困擾,犯罪情節和所造成損害非屬輕微。此外,張男警詢、偵訊階段均飾
詞狡辯,一下稱防疫噴酒精、一下稱停好車才喝酒,直到法院審理才坦承。
法官認為,本案如果不是張男在審理時認罪,使案件符合簡易判決要件,難以排除在如此
惡性重大的情況下,承辦法官會直接量處不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7月以上)的刑度。
法官指出,張男雖以父母及自身身體狀況做為無法入監服刑的理由,但仍屬其個人事由,
監獄非但有醫師協助照料健康,距離大型醫院車程也極近,難認有不能入監的理由。張男
屢次酒駕均無人受傷,實屬僥倖,其既然知道家中有父母要照顧,應知其他用路人也有父
母妻小,「應將心比心,勿以惡小而為之」。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張男稱身體不好不適合坐牢,但法官指監獄離醫院很近,最後駁回他的異議(示意圖)。
記者陳俊智/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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