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官不給易科罰金 今年2938人酒駕被關破

作者: wavespirit (鄉民進化論)   2022-12-31 17:52:32
法官不給易科罰金 今年2938人酒駕被關破紀錄
自由時報
記者廖雪茹、吳政峰/綜合報導
政府「嚴懲酒駕」,為避免憾事重演,自今年元月起,對判處有期徒刑六月以下確定的未肇事酒駕案,從嚴審核個案得否易科罰金,統計至十一月,全國不准易科罰金的人數高達二九三八人,比去年同期五三九人增加五倍;其中新竹地檢署發監的酒駕受刑人就有四百廿八人;檢方指出,年關將至,尾牙應酬多,為遏止酒駕歪風,對於心存僥倖一再觸法之徒,絕不寬貸。
新竹地檢署發監人數甚多
法務部與高檢署過去針對酒駕行為,採五年內三犯就得入監的政策,也就是檢方收到酒駕可易科罰金(六月以下)案,前兩次准許被告罰錢,第三次就會改為發監執行,即俗稱的「三振條款」,為約定俗成的慣例,不具強制力。
三振條款取消 依個案認定
但從今年元月起,行政院長蘇貞昌與法務部長蔡清祥下達「酒駕零容忍、嚴審酒駕犯」政策,檢察機關的執行標準趨於嚴格,並取消三振條款,改依個案事實認定;法務部與高檢署目前採酒駕強力執法,只要三犯,不論相隔多久,原則上都應發監,拉高易科罰金的門檻,以維持法秩序;此外,在監執行的酒駕犯,矯正機關也嚴格審核其假釋要件,降低出監後再犯的機率。因此光今年元月到十一月,全國判刑六個月以下,不准易科罰金的人數就高達二九三八人,比去年同期的五三九人增加五倍;在監執行人數八七三二人,也比去年同期的六七三六人高出許多。
新竹檢方表示,酒駕影響無辜用路人身家安全,國人早已深惡痛絕,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於今年一月卅日修正通過施行,加重酒駕行為刑度,酒駕初犯達到吐氣酒精濃度○.二五毫克、血液濃度達○.○五%以上,刑度從二年以下、得併科廿萬元以下罰金,提高為三年以下、卅萬元以下罰金。
新竹地檢署對於此一攸關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的犯罪行為,持續從嚴審核准否易科罰金,統計自今年元月起,對判處有期徒刑六月以下確定的未肇事酒駕執行案件,已發監酒駕受刑人共四百廿八人,有的是酒駕初犯,但情節嚴重、惡性重大,或五年內酒駕累犯三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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