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偷排重金屬汙水到農田...黑心廠商起訴 沒收砂石車+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2-12-30 14:39:01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沈繼昌
3.完整新聞標題:
偷排重金屬汙水到農田...黑心廠商起訴 沒收砂石車+犯罪所得45億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檢警環團隊偵辦紘鼎公司涉嫌偷排金屬有毒廢水案,查出該公司在
桃園市蘆竹區台61線濱海公路旁經營地下工廠,收置廢棄物堆置並將廢棄物倒入污泥池,
透過私設管線直接往外排放至附近田地。桃檢偵查終結將陳姓負責人等9人提起公訴,其
中紘鼎公司、陳姓負責人現金164萬1,510元、砂石車10部、土地、房屋等財產遭沒入,檢
方並向地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45億295萬9,182元。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王柏淨指揮檢警環團隊偵辦紘鼎公司案,經檢警環團隊研析、科技蒐證
,經長期蒐證後,今年8月24日夜間8時許由王柏淨檢察官帶隊搜索,查出廠區違法堆置並
偷排污泥,經稽查人員採證鑑驗,發現廠區自2021年11月起即私設管線,非法堆置並排放
有害健康物質,且超出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之放流水標準值污泥,當場查扣砂石車10輛,檢
方聲請羈押陳姓負責人獲准。
檢方陸續清查金流查扣現金、汽車與不動產並經法院裁定獲准,本案今天偵結依違反水污
染防治法第36條第5項、第3項第1款、第1項之事業負責人無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
件,排放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廢清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非法堆置貯存、清除
、處理廢棄物,刑法第190條之1第2項、第1項之事業場所之負責人因事業活動而放流、排
出有害健康之物污染河川、水體等罪嫌提起公訴,其中受僱把風之3名少年則移送桃園少
年法庭。
桃檢強調,本案犯罪所得共計45億295萬9,182元,其中消極利益(即應支出而未支出之清
除處理費),依扣案地磅報表中由密封斗砂石車運送之數量作為「收受土方、廢土或廢污
泥量」,算得消極利益為43億2,827萬8,182元。積極利益(即收受土方、廢土或廢污泥所
取得之利益),以載運米數x收受費用單價600元/立方米計算,計為1億7,468萬1,000元
,一併向桃園地院聲請全數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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