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手機見13歲女兒對話「第一次、未戴套」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22-12-30 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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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燕華/花蓮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手機見13歲女兒對話「第一次、未戴套」 爸爸火大提告
4.完整新聞內文:
2022-12-29 11:34
花蓮一名王姓男子與未成年女子性交遭判刑,未入監遭通緝,期間又將在臉書上結識未滿
14歲女網友帶回家,兩度發生性行為還未戴保險套,女方父親發現後提告,花蓮地方法院
依妨害性自主,判處王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曾任軍職、公務機關、汽車改裝等工作,去年2月在臉書結識一名
當時才13歲的女網友,兩度帶回花蓮市住處發生性行為。
因被害少女使用父親手機登入臉書與王男聯絡,使用完畢忘記登出,她的父親打開手機,
驚見女兒和王男的對話,女兒提到這是她的第一次,還稱沒有戴套,男生說她會負責。父
親看了非常火大,和女兒確認確實和王男發生性行為,提出告訴,王男坦承不諱。
花蓮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王男曾因對未成年人性交,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應執行有期徒
刑9年、4月和9月,並於108年11月14日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王男未乖乖入監服刑,
於109年5月1日被發布通緝,通緝期間又再犯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顯未悔改。
合議庭法官表示,王男未能克制自身慾望,影響受害未成年女子身心健康發展,但坦承犯
行也有意和解,考量他大專畢業,入監前從事過軍職、公務機關、汽車改裝工作,家庭經
濟狀況普通、仍須扶養1名未成年子女等,以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
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
花蓮縣王姓男子在臉書結識未滿14歲少女,兩度帶回家發生性關係,被判刑4年。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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