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搭捷運碰短褲妹大腿辯非性騷 法官判有罪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2-12-29 15:43:51
※ 引述《akanishiking (arnold jackson)》之銘言:
: 本魯坐捷運的時候
: 身邊有空位的時候都會有女生自己主動坐旁邊來填位子
: 通常是OL
: 這時候本魯就會將身體縮小
: 然後手就儘量滑手機就對了
: 千萬不要轉頭或是轉身
: 萬一碰到人家一世英名就毀了
: 這個人其心可議
: 看到正妹居然去坐在人家旁邊
: 一看就是心懷不軌
: 以前夏天的時候在北車那站上板南線的列車一堆奶妹
: 穿bra top 小可愛的爆乳妹坐在位子上
: 奶妹旁邊有位子的情況是最好不要去坐她旁邊
: 用眼睛站遠遠欣賞就好
張男到案否認非禮,辯稱不是故意跟正妹坐在一起,監視畫面也沒錄到他「碰觸」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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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下車時不慎「碰撞」造成誤會,何況大腿外側不算隱私部位。張男並拿出學生證自稱
因就讀的大學科系而知道性騷擾是違法行為,他還曾追趕攔阻偷拍者,本身很有性平意識
與觀念,絕不會伸鹹豬手觸法。
換句話說
車廂裡的監視器沒拍到男的碰對方大腿
證據只有
1、女方的說辭
2、法官覺得男方很詭異 一直轉頭看女方、故意坐女方身邊
沒有其他的直接證據
這真的是心證過頭了
這非常可怕
因為改天如果你在捷運上 看了正妹幾眼 坐在正妹旁邊
然後下車後 對方去報案
法官一樣是用
1、女方的說辭
2、法官覺得你很詭異 一直轉頭看女方、故意坐女方身邊
你也是下個上新聞的性騷擾犯
第 25 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
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大腿外側其實也不是隱私部位
誰會把隱私部位露出來?
拍大腿照都不算妨害秘密了 碰到大腿算隱私部位?
張男一定要上訴
有些法官就是看你沒請律師 就在那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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