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若侵略者給逃跑窗口期,跑or留下?

作者: zxc17893 (嘻嘻)   2022-12-29 05:48:54
馬關條約於1895年5月8日生效,亦即1897年(明治30年)5月8日為選擇大日本帝國國籍或離境
的最後期限,這一天就是「住民去就決定日」。
根據1895年4月17日《馬關條約》第五款:
「本約批准互換之後,限二年之內,日本准中國讓與地方人民願遷居讓與地方之外者,任
使變賣所有產業退去界外,但限滿之後尚未遷徙者酌宜視為日本臣民。」
台灣人又不是第一次面臨在侵略者前
選擇自己的國籍的抉擇
早就在馬關條約
清國甲午戰爭打輸日本就簽定馬關條約割讓台澎給大日本帝國之後
日本派兵來台平定台灣這些綁辮子的地方仕紳
當時就給予了兩年的時間給當時的台灣人三個選擇
1.想當清國人就坐船回大陸
2.想留下來就當日本人
3.想離開台灣去第三國當外國人
根據當時的官方統計,最後選擇離開臺灣的共有6,456人,為當時臺灣總人口數約250萬-
280萬的0.23%-0.25%,以士紳占大多數。依當時三縣一廳的行政區劃,其中臺北縣369戶
,1,574人,臺中縣301人,臺南縣4,500人,澎湖島廳81人。留下的99.75%臺灣人均取得
日本國籍。
所以大概想留下來的台灣人還是佔大多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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