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所引爆撒旦之母 右掌沒了還判7年半

作者: anbaow (Kaylee)   2022-12-25 10:19:27
警所引爆撒旦之母 右掌沒了還判7年半
自由時報
2022/12/25 05:30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一名於姓男子帶著自製俗稱「撒旦之母」的爆裂物,到新竹縣
新湖分局新工派出所求助,不料與父親通話過程情緒激動而不慎引爆,右手掌當場炸裂;
新竹地院審理認定,於男行徑危害公共安全甚鉅,但坦承犯行,且右手腕截肢已付出慘痛
代價,依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七年六月徒刑。
判決指出,於男透過網路習得製作爆裂物方法,今年七月六日在配偶住處製造出爆裂物後
,當晚攜帶到新工派出所,向值班員警表示持有「撒旦之母」,希望員警協助聯繫其父親

員警為了安撫於男情緒,幫他代撥電話,於男與父親通話時表示手上拿著爆裂物,稱:「
要嘛是擊斃我,要嘛是我引爆…」還指著在場員警說:「穿防爆衣沒有用啦,這擋不住啊
!」等語,情緒越講越激動,結果不慎引爆,自己的右手掌當場炸裂,警所值班台的電腦
螢幕、公務電話、偵訊室玻璃等多處也遭炸燬,所幸員警沒有受傷。
竹院判決指出,當時員警要求於男放下或交出爆裂物遭拒,且繼續把玩爆裂物,顯有妨害
公務的脅迫行為,且不符合自首要件;於男僅因配偶及其親屬發生爭執,即漠視法律禁令
,任意製造爆裂物,並帶到警所脅迫員警,對公眾安全危害甚鉅。
不過法官也認為,於男犯後坦承犯行,爆炸造成右手腕截肢,已付出慘痛代價,並衡量於
男曾患憂鬱症等情,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月,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5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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