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博客來事件止血 統一超:總座即刻調離現職

作者: rrggyy1225 (皺皺)   2022-12-24 12:44:28
企業侵佔勞工所得,初犯, 再犯也就算了。
到三犯以上……
老實說啦,這就是老闆擺明要a員工錢。
員工a老闆的錢叫侵占。
老闆a員工錢也應該比照員工a老闆的錢。
用侵佔來判。
這樣才是公平對等的勞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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