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館長VS史丹利 !!誰贏??

作者: abasqoo (德莫尼克)   2022-12-21 20:14:04
這種紛爭用法理來看就很清楚了
法 - 合約
就是簽約代言,
但並沒有具體要求要達到何種代言效果。
舉例,像球鞋公司Nike找彭于晏代言,
只要球出席活動、拍個廣告,肖像權使用,
哪在合約期間內,
彭于晏這些事之外都沒配合Nike也沒違約。
看來史丹利應該是簽這類的,
沒規範要去幾次健身房、拍多少次影片或是減重多少
合約上,如果中間三級史丹利都沒去健身房,
哪也沒問題,也不是館長說要暫停就暫停。
因為要暫停合約,還要另外簽增補合約,
約定暫停期間,只能說雙方以為暫停合約,
實際上還是應該都繼續履行,按照這個角度,
館長中間代言費用沒支付,其實是他違約。
理 - 找胖胖史丹利代言
館長認知就是要盡量曝光,並且常來健身房減重
達到一定程度效果,但這應該都沒在合約上。
史丹利以為是過去拍拍幾隻影片,然後運動一下
可是沒有打疫苗,三級管制期間就先暫停,
但肖像權還是能使用。
雙方認知錯誤,讓館長覺得自己被耍,所以各佔各理。可問題是,再處理這種代言合約問
題,館長沒有私下先找史丹利溝通,而是單方面先公開開砲,
他反而是雙方關係的先行破壞者。
因為不論是要解約,還是要求合約繼續履行,雙方應該先行溝通而不是開砲才對。
不確定館長是不是缺流量缺瘋了才想這樣搞。
但光這樣處理事情,情緒勒索,以後應該很少人會願意跟這種人合作。
更別提館長中間因為”合約暫停”,也沒支付對方費用
實際上沒簽增補協議時,史丹利還能告館長沒履約。
不論從法或理,史丹利都佔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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