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為洲提修法:抄襲確定學位被撤銷 終身

作者: leejitsong (洋蔥)   2022-12-21 17:26:57
這樣真的多了,到時還要討論犯什麼刑事可以參選、什麼刑事不能參選嗎?
乾脆只要增列:凡刑事民事經判決確定者,學位因論文抄襲經撤銷的,應列入選舉公報中
,這樣不就好了,讓選民自行決定這樣的人適不適合當選。
列出來會不會比該候選人的的政見還要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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